为改进药品注册管理,规范药品研制和注册秩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药品批准文号进行清理。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这次清理工作将以消除安全隐患为重点,通过加强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启动药品再注册工作,坚决淘汰一批长期不生产、不具备生产条件、质量没有保证、安全隐患较大的品种(《新京报》2月24日)。
众所周知,从药品制造商、销售代理商到医院,已经形成了一条利益链,通过给药品“穿马甲”(运用改名字等手段让药品“变身”)规避政府的药品降价政策,肆意抬高价格从中牟利,也已成为这条利益链默守的规矩。尽管各地陆续出台了许多治理措施,但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笔者认为,这次清理也应把穿上各类“马甲”的药品列为清理的重点,给三类药品“脱”马甲。
一是要给规避药品降价政策的上市药品脱马甲。近段时间,国家出台降价药品不断遭到“降价死”的结局,降价药品往往名称一换重新上市,有的价格比过去还要高,不但逃脱了“降价”,还可以额外捞一笔。所以,笔者建议,对于为规避药品降价政策而改名重新上市者,予以清理,并命其恢复本来面目。
二是要给同样成分、多个名称的上市药品“脱马甲”。比如有的感冒药,同样成分,同样疗效,但是只要换个新名,就可以成为新药上市。笔者建议,对这些不新的“新药”坚决予以清理;对于成分没有实质性改变的所谓“新药”,应该拒绝为其注册。同时,建议对成分相同、疗效相同的药以同样的中西文药名标注,让消费者一目了然,放心用药。
三是要给冒充为“药品”的保健食品“脱马甲”。现实生活中,一些保健品的生产厂家,为牟取暴利,往往通过夸大治病疗效欺骗消费者。所以,应该对保健品的产品说明进行清理,凡是违规进行虚假宣传,以其药效“忽悠”消费者的,都应予以查处。
不过,让药品“脱马甲”,倒不如压根不让药品“穿马甲”。所以,笔者建议,药品审批程序应该透明化,药品监管部门的各种审批、清理活动都应该接受人大和舆论的监督。笔者相信,如果每一个药品都“诞生”在阳光下,那马甲是无论如何也穿不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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