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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民”难过“鬼门关”

(2006-12-17 20:54:06)
分类: 时评

        “墓民”难过“鬼门关”

                        杨金溪

    从2001年开始,海南泰天实业有限公司与海南省定安县民政局合作开发定安福园,经营墓穴。许以6%的提成在当地招聘人员推销墓穴。(12月17日沈阳日报)

http://news.sohu.com/20061217/n247086842.shtml

    正是“政府投资项目”的显赫背景和20%的红利,造就了一批“墓民”。墓穴推销员和他们的亲友们纷纷拿出家中多年的积蓄购买最低售价数千元,最高达5万余元的墓穴“原始股”。其中最多一人买了31个不选位墓穴,金额49.4万元。据了解,定安福园迄今卖出坟墓穴位约6000个,金额达数千万元。

    这是不是一场骗局,现在还无从知晓。

    你不得不承认,炒墓穴是一个想钱想疯了的发明创造。政府有关部门与企业联手,依靠政府公权力的独有优势,买下地皮,然后开发所谓墓园,大搞炒墓穴生意,的确是挖空了心思。在占用大量土地,大建豪华公墓的形势下,这些人认为,墓穴地皮费不断攀升将是必然趋势。于是,企业通过政府囤积土地,以墓民购买墓穴参股的形式,刺激墓穴地皮费升高,然后从中牟利。如果说有“鬼门关”,这些人所设置的就是活着的人要过的“鬼门关”。人死了,亲属要给死去人办理后事,仅购买一块墓穴就要上万元,甚至几万元,一般家庭哪里承受得起!这些人为了赚钱,人为制造墓穴地虚高,造成普通百姓家出现“死不起”的困局,实在是太可恶了。

    民政部多次重申“只有持死亡、丧葬证明才能购买墓穴”的规定在这里完全成了一句空话。我们不仅要问,定安县民政局为何要与下属的事业单位殡葬管理所合作,并由殡葬管理所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参与企业的墓园建设呢?这种行为不仅违犯了民政部的规定,也是一种非法集资行为。尽管安定县民政局已经从企业中退出,个中有何猫腻,只有天知地知。

    现在看来,定安县炒墓穴事件不但是在搞非法集资,而且还有诈骗嫌疑。2004年后,泰天公司出售的“投资型”墓穴先后到期,大批购买墓穴的市民到泰天公司要求返还本金和“红利”,期待着投资变现。然而遭遇到的却不仅是红利无望,连本金都有去无回。“墓民”跟着他们给别人设置的“鬼门关”,如今却成了自己难过的“鬼门关”,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让人百思不解的是,海南省省民政厅一位部门负责人对记者说,邢总搞福园也不容易,你们一报道出去,就可能把一个好端端的企业给毁了。这个害得“墓民”难过“鬼门关”的企业,咋就成了一个好端端的企业呢?我们希望有关部门,秉公执法,给公众一个满意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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