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职业女性”
还是要“职业花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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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杰 女乘务员体重一律不得超过60公斤。近日,湖北省公路客运集团某运输分公司出台一条新规定,乘务员超重需待岗回家减肥成功后,方可重返岗位。(见9月8日《重庆晚报》) 据说,这项规定是尊重乘客意见的产物。“上个月,一名旅客投诉,称其所乘的班次有一位女乘务员虎背熊腰,越看越像个打手,一路上心里很不舒服。”该公司负责人林经理表示,现在乘客对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但乘客就是上帝,他们的合理要求就是我们改进的方向。”这位提意见的乘客何许人也,如此荒唐的意见竟使这位林经理当作合理意见而如获至宝,并有所发展和创新。为此,该公司专门出台了一项针对女乘务员的新规定,除了规定身高不得低于162厘米、不得高于168厘米外,体重也设置了硬杠杠:不能轻于45公斤,不得重于60公斤。对女乘务员提出这些规定,是对女性的就业歧视。女性体格健壮有什么不好?“虎背熊腰”和打手又有什么必然联系?某位乘客对某位乘务员的外形看了心里不舒服,不能成为我们选人用人的标准。倘若这位乘客看到你经理的外形,觉得你长得贼目鼠眼,看了心里不舒服,那么请问,经理的外形应长得什么样才能上任?按照新的乘务员标准,高168厘米、体重45公斤的女乘务员,杨柳细腰,肩不能扛,手不能提,风一吹就倒了,上车还要乘客扶着。乘客看到这位乘务员就觉得自己没有安全感,心里不舒服,要求其下岗,咋办?“乘客就是上帝”,乘务员的外形标准是不是还要再搞一个“补充规定”? 现在社会上许多用人单位,在用人问题上有着一种很不好的倾向,不是以才取人、以德取人,而是以貌取人,这种以貌取人有的已经达到了极为苛刻、荒唐的程度。特别是在女性就业问题上,把招聘女性当作“购买花瓶”,有的甚至把女性的三围当作就业的标准。由此看来,用人单位选用女性的用人标准,特别是那些苛刻、荒唐的外形标准,该丢弃了!社会需要的是“职业女性”而不是“职业花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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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链接:
南充日报http://www.scncrb.com/shownews.php?id=274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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