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惭愧,我已经好几年没有关注过湿地这个正在迅速萎缩的“地球之肾”了。难道湿地不再重要?或者湿地面临的危机不复存在?不!问题出在我和千千万万个现代人一样,终日穿梭于水泥森林之中,除了因为工作、生活疲于奔命,就是让微博、微信吞噬宝贵的时间和精力。我们像摊煎饼一样,不断地扩大着自己的知识面,却忘记了世界上那一片片已经消失、正在消失、将要消失的湿地。
如果不是写这篇文章,我几乎已经忘记了自己的故乡。故乡四周那一片片随风摇曳的芦苇荡,就是湿地给我的最早启蒙。一切都已经远去,童年对故乡的记忆,包括那些幼嫩的苇锥、苇河里的鱼虾、水面上那一群群鹅鸭,统统随着那些历久经年的湿地的消失而彻底消失了。以致偶尔再踏上那片土地时,误把故乡当他乡。
消失的当然不仅仅是故乡的湿地,全国许多地方的湿地都在默默地和我告别、离我们远去。
气候的变化、人类活动等影响,使得湿地面积减少、功能退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这样说并非否定有关部门的政绩,而是企望公众对湿地危机有一个更加清醒的认识。
就说人类活动本身吧,难道就不能为拯救湿地做出更多的努力吗?究其原因,还是社会和公众对湿地的认识不到位,没有把湿地摆在应有的位置上。
如何提高公众的认识?
首先要加大传播力度,扩大传播广度。
世界湿地日是哪一天?北京湿地日又是哪一天?我说不清楚,身边的不少人说不清楚,社会上也有许许多多的人说不清楚。要让湿地走近我们,走近每一位公民,只有依靠广泛深入的传播。《中国绿色时报》的湿地报道一直做得不错,起到了引领作用。但遗憾的是,社会媒体没有跟上,而社会媒体对公众的影响可能更大。
这里不能不批评批评社会媒体。固化了的新闻价值观,使得它们依然还把注意力放在那些明星、大腕、名人的奇闻轶事、风花雪月上。对于湿地,许多媒体都没有给予起码的重视。因此培训一下媒体的老总和记者们是必要的。他们的认识提高了,湿地面向社会的传播才有希望。
第二,我们已经向湿地索取的够多的了,现在最应该考虑的是,为拯救湿地我们该做些什么。
松花江湿地节、大庆湿地节、微山湖湿地节……看起来十分热闹。但到底是让湿地搭个台子给旅游经济、地方经济唱戏,还是真正达到了保护湿地的目的,有待科学评估。
去年起,《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和《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都已经实施了。此外,其他多个省(区、市)也制定了湿地保护条例。问题是,这些规定和条例是否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更重要的是,是否落在了实处,起到了应有的作用?有待考量。
最新得到的消息是,《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今年元旦也开始施行了。根据该条例,未经批准到湿地进行科学考察、采集标本、拍摄影视作品、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可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样的处罚标准,是否力度太小了?这让我一下子想到了张艺谋超生罚的那748万元。看起来像是个天价,但对张先生而言,能否真正起到威慑的作用?拍摄影视作品的投入动不动就上亿元,罚寥寥5万元简直太微不足道了。
说起来重要,管起来次要,做起来不要。这几乎成了做许多事情、执行许多规定的一个显在的规则。如果湿地保护也是如此,拯救湿地恐怕还只是我们的一个良好愿望。
故乡的芦苇荡已成追忆,八百里洞庭已成追忆,一片片湿地都已成追忆。难道我们非要等湿地全部彻底消失了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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