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郑州大学的一条新闻纷纷见诸报端。某县拟出资10万购买该校大学生完成的一份社会实践报告。报道称,此举既表明了县政府发展旅游经济的决心和信心,也是对大学生劳动的一种尊重。大学生们也说这是个莫大的鼓舞,对今后如何更好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有所启迪。对此,我并不完全赞成。
在这个炒作的时代,我对这一报道的真实性多少还是有些怀疑。因为报道只是说某县拟出资10万购买这份社会实践报告,而没有付诸实施,甚至连协议都没有签。在我看来,只是口头上说说、没有落到实处的事儿没个准儿,不应该作为报道的由头和依据。在这个策划的时代,我也担心这是一条被人策划出来了的新闻。先是说该县要买成了新闻,后面说不定又说大学生把钱又捐给了地方还是新闻。事儿还是那点儿事儿,不过在媒体上的曝光率大大增加了。
其实这些还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如果评价大学生社会实践报告的价值。这种价值是不是一定要用钱来衡量。我没看过这份报告不敢妄加评论,但我相信这是大学生们的心血之作,说不定还有老师指导的功劳。但如果说,用10万元购买这份报告才是对大学生的尊重,我却不能苟同。在这个原本就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大学生在当地开展社会实践后的一份报告还卖钱,与社会实践的初衷是否相符值得考虑。认为这对今后如何更好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有所启迪则更令人担忧。
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初衷是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而不是一种用智力换取财力的途径。这和大学生利用所学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以获得正常所得还是有本质的区别的。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与帮助以及经费方面的适当补贴,也是可以的、合情合理的,但如果蜕化为简单的买方与卖方的关系就不妥当了。
大学生的社会实践空对空的多。这所大学的学生们结合当地的旅游发展需要选择实践内容,真刀实枪地干,原本是值得赞扬和肯定的。但如果以其成果与当地政府讨价还价以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就值得商榷了。试想,如果当地政府拿不出那么多钱来,你的实践报告就留为己有吗?当地政府拿得钱少,你给当地政府的建议就也随之打个折扣吗?
如今,许多事情都出现了“钱化”的趋势。孩子在家里扫个地儿,父母要给多少钱。老师课下辅导辅导功课,也要学生拿点儿钱。在马路边上指个路,也要人家出点儿血。捡了别人的钱包,对不起,不给点儿钱别想拿回去。在经济社会里、在市场条件下,要讲究个投入产出比和经济效益,但依然有许多事情是不能用钱来衡量的。不分青红皂白,什么都用钱来说事儿,未免太“铜臭味”了吧。
作为大学育人的地方,不能引导学生一切都向钱看。作为有理想有抱负的一代新人,不能唯钱是图。作为地方政府呢,出经费买调查报告恐怕是迫不得已。那10万元钱干点儿什么不好呢?如果钱真的多得花不了,设个社会实践奖励基金、教育基金什么的也不错啊。可别拿钱惯出点儿坏毛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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