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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现代文阅读原创模拟题

(2017-11-17 15:36:48)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0-13题。(20分)

  

卖唱生涯第一美刀(FIRST $1)!

毛诗凡

不知道是一时兴起,还是早有预谋。心里颤颤巍巍,另一个声音却告诉自己最近压力不小,不如在Palo Alto高歌几首,这边那略紧张的小人拼命点头,说着嗯嗯没错,于是又两步并作一步跑到二楼背上木吉他,却又怕战战兢兢的脚步会冷不丁摔死在楼道上。走上了街头脚步反而变得轻松起来,但好像又变得没有了重量的轻飘起来,这是一种分辨不清梦境的迷糊。

踩着这样轻巧却轻到担心掂不到分量的脚步在最繁华的路上寻寻觅觅,街道如往常一样被披着迷你且可人的小灯的枫树装点得像是过节。我背着琴往前走,在灯光下的影子里我的头同琴头一般高,想要找一个街边的座位好让我坐下来慢慢地唱。这里,或是前面那个街角?内心里却也不愿意走得太远,生怕走到了最热闹的地方被同学认出!那样的相遇会不会变成学校里的笑料?哈哈,那个天不怕地不惧的小人又蹦出来,对我晃了晃手指说,你。多。虑。了。

路过一个木长椅,却不确定要不要在那里坐下。走开了五十米回头再向它一望,嗯,要不——好,就那儿了!走过去坐下打开琴包,开始晃动着手腕唱起我熟悉的歌。哈哈原来也并没什么不同,反而是这里唱歌愈加的享受呢。路人好像也并不在意,让我庆幸,原来我真的是多虑了。可是等等!他们的不在意是因为我根本就没有睁开眼睛看路人吧!反过来发现原来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是这么轻松,轻松到不用关心周遭的变化,轻松到只是感觉它们是我空间里的附件,轻松到连自己的嗓音都和平常的没有区别。

从前一直很喜欢都市里灯光的色彩,好像重叠在一起的光影对于我是一种特别的景致。自从搬到了Palo Alto以后,我越加喜欢沉醉在这样的风景里,不只是灯光,而且是穿梭的车辆声,这里并肩走着的他们的脚步和表情。每天一早和傍晚我从这里骑车而过,穿梭在车辆间好像自己也变成喧闹的一分子,但塞上耳机却又好像隔离自己于吵闹的这里,变成一种分离的归属感(detached sense of belonging)。而现在我在这里,这家叫做Chico的时装店门前,左手的这个十字路口旁边,好多车辆在红灯前停下,好像踌躇着等待前行,牵着伴侣的路人们也纷纷在十字路口停下,却并不在意红灯依旧窸窸窣窣地交谈。我在这里唱歌,好像声音也消失在这里热闹的空气里。没觉得自己唱得有多好,但是听上去好像有种特别的味道。好啦好啦,我不想再玄乎了,只是想说这样的感觉非常棒!

好好!既然你好奇那我就说说我的期望。原本真不是为了卖唱,只是厌烦了在房间里小声地唱又怕打扰到室友们,还不如在外面放开了喉咙,满足一下自己想要高歌的小心愿。至于唱得好不好——去,我才不管,而且有人会在意嘛?什么?你其实也并不好奇?

    明明并不是要卖唱,这时候一个中年的女子走过来,在我面前停下。握着一美元的纸币在我脚步四处摸索,向石板路打听着钱盒的下落。石板路不作声,我也尴尬地没有停下我的歌声,秉承着艺术家不愿意破坏自己的作品开始唱一首歌就一定要把它唱好唱完的完美品德继续着我的呕哑嘲哳难为听。终于在我的脚边她看到我的琴包,便敏捷地放落那一张纸币。我望着她想要用眼神传达这个长长的讯息:我并不是在卖唱啊!只是陶冶一下自我的情操哇!显然一个眼神传递不了这样多的字符,她望着这个呆掉的年轻人,微微地说了一句:“Good luck!”

之后的我好像被打足了满满一缸的气,我的声音也变得坚定和稳定起来。又唱了一个小时,才满意地回家。                             (选自《和日记私奔》之《生活在别处》)

 

注:毛诗凡,浙江绍兴人,本文为作者美国斯坦福大学留学时所写。著有诗文集《和日记私奔》。

10.理解文中加点词语的含义。(4)

(1)这边那略紧张的小人: (2)

(2) 那个天不怕地不惧的小人: (2)

11.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5)

12.“卖唱生涯第一美刀”蕴含着怎样的意味,试简要分析。(5)

 

13.文章写得幽默风趣。请问这种幽默感是怎样表现出来的呢? (6)


答案参考和评分建议见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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