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2日晚上6时许,深圳四名靓丽美女下班后身穿印有“山寨电视台”字样的马甲,推着用客厅里带有四个轮的电风扇底座、阳台上的晾衣撑竿、厕所里的下水道疏通器、厨房里的塑料水瓢组装成的山寨版摄影脚架,架着DV摄像机,拿着带有山寨电视台“台标”的话筒和用于寻找采访对象的望远镜,在深圳最繁华的商业街----华强北商业街对路人进行随机“山寨采访”。


眼下,“山寨”是个热得发烫的词汇。 “山寨一出,谁与争锋?”“寨旗”猎猎作响。一项调查显示,38.9%的公众赞同“山寨文化”是“草根文化”的体现,29.3%的人认为“个性”是“山寨文化”的核心。
在我看来,不能把“山寨文化”简单地理解为盗版与抄袭。“山寨”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对原产品的一种戏仿,它对主流文化既有一种迷恋,同时又带有嘲讽。山寨产品”并不是完全的盗版和剽窃,其中包含着大量创新和创意的成分,只要没有明显侵权和恶意毁谤,对于这种创造性应该给予一定的空间。“山寨文化”体现出了文化的多样性,在以一种戏仿方式反讽主流文化现象的同时,“山寨文化”往往能发出民间的声音,并照鉴主流文化的不足。
“山寨文化”的精髓是多元融合、多元共生,它巧妙地在文化多元化的背景下捕捉到了人们的猎奇、从众等社会心态,形成一股备受关注的潮流和态势。
山寨文化是对相关行业特别是垄断行业暴利行为的反抗。人所共知,几乎所有新兴行业,特别是高科技行业和垄断行业,暴利思维已经积久成习。大量的山寨产品的出现,山寨企业之间的竞争,山寨企业和庙堂企业的竞争,客观上对促进各自产品的更新换代,促进各自从功能到样式的不断创新,从而推进整个社会技术创新、科技发展。
山寨文化的流行是社会娱乐化的表现,标志着民族进入消解神圣典籍文化的状态,一方面要在文化中受教育成长,另一方面需要在文化中进行消遣、娱乐,总的来说是有进步意义的。
2008,“无山寨,不销魂”!! 2009,应该引导山寨文化健康发展,让中国制造变为中国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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