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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评杨丽娟告宋祖德侵犯名誉案被判败诉

(2008-10-15 10:56:14)
标签:

it

分类: 互联网

    杨丽娟状告宋祖德名誉侵权,这宗颇具戏剧性的名誉侵权官司昨日在荔湾区法院宣判。法院认为杨丽娟无法证明三篇“骂人”的博文来源于宋祖德的个人博客,据此判决杨丽娟败诉。

 

    杨, 因疯狂追星成名!宋, 以大嘴狂喷所谓娱乐圈秘闻成名!眼下是一个非常疯狂的年头,杨和宋,当两个同样插上疯狂标签的人,扭打在一起,对簿公堂,张牙舞爪,撕咬起来时,这是何等的可笑而可悲!! 严格而言,此刻的“法律”、“官司”仅仅是一个道具而已,作为这两个疯狂之人的道具!!!

 

    一个要告,一个乐得当被告,怎么看都像是“不谋而合”, 是在演“双簧”。如果说“垃圾”、“大便”、“丑八怪”这些词是侮辱人格,杨丽娟何必等到两年之后才状告宋祖德呢?曾经的“名人”却不甘于淡出大众视线,就突“发难”来引起媒体的注意。无论是杨还是宋,都没有“力作”来证明其在娱乐圈的影响力,于是翻出陈年旧账,大打口水仗就成了一种手段。

 

    宋的增高产品引发众怒,发生"高尔宝”事件,300多人冲砸消协的时候杨丽娟才开始状告宋祖德?

 

    杨拿钱,宋转移人们视线,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社会堕落成这个样子,还有一帮傻“笔杆”帮忙炒作,让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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