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实不是一个太善于写作的人,更没有坚持写日记的优点,随笔也写的相当一般。
通常一些爱好写作的朋友在看到什么值得记录的事情后就会马上用美妙的文章将之添油加醋的描写,而我呢,因为我在写作这方面的懒惰,渐渐感觉自己已经变成一个对生活冷漠的人,对身边事物漠不关心人了。这样下去其实挺可怕,很有可能会失去一些什么,所以我还是胡乱的写点什么吧。
就拿今天我看见下雪来说吧,不是因为这是2006年第一场雪的缘故,今天早晨,当我刚打开楼下的大铁门,看见满地白雪的时候,我真的震撼了,而且有种抑制不住的激动。可能雪与生俱来就对我的思想意识能够造成某种冲击,我尝试过去寻找根源,回忆过去有没有在雪中邂逅白雪公主或美丽姑娘,没有。回忆有没有在雪地里拣到钱包或是看见一些令自己兴奋的东西,还是没有。这就不对了,好象是老天爷跟我开的一个玩笑,喜欢雪,却又说不出为什么喜欢,悲哀啊……
随后我又象小时候那样,把自己的脚印尽量踩在平整美丽的雪面上,留下自己的脚印。我不知道这算不算侵略心理,踩得越多,我越愉快。我也不知道这算不算一种怪癖或心理疾病,从楼下到停车的距离,不到二百米,我至少来回踩了不下一千个脚印,最愚蠢的其实都不是这些,而是当我来到自己的小车前,看着一个胖乎乎奶油雪糕似的小车,我竟然有想吃掉它的冲动。。。。。。我伫足片刻,最终理智战胜了欲望,毕竟,车不是可以拿来啃的,于是我脱下了自己的鞋,把自己漂亮的鞋底印在了奶油雪糕似的车顶上,然后顶着自己的脚印高高兴兴地去上班去了。。。。。。
如果哪位看完这篇随笔觉得本人神经不正常,请容我解释,我最近正在看一本小说,是卡夫卡的《变形记》短篇小说文集。本人是看得云里雾里的,所以脑袋有点“云雾”,务必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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