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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待遇是怎么样变成特权的?

(2014-07-20 07:15:17)
标签:

教育

厦门大学

朱崇实校长

用餐特殊待遇

用餐特权

分类: 精彩草根一言堂
朱崇实校长和谢灵副教授,谁缺乏包容心,谁的人格不健全?
厦大校长,聪明反被聪明误

  就本博连续两篇博文,有朋友反复跟我说:校长与副教授之间是否应该有“待遇”的区别?这样的待遇区别是否就算是“特权”?
  我的观点很清楚,校长与副教授之间当然会有很多待遇的区别,例如二者之间的工资差异就很大,包括厦大谢灵副教授在内,谁也没有说过校长的工资是属于“特权”。
  至于厦大校长在教工食堂就餐时享受到了特殊待遇——教工自助食堂常常无菜可吃,而校长出现时服务员马上端出丰盛菜肴。这事是小得不能再小的小事,把这样一个“特殊待遇”上纲上线称为“就餐特权”也确实太牵强附会了!
  我的理解是,在校长不知情的情况下,不能将此事称之为“特权”的。
  很明显的一个事实是,现在的中国还有几个大学的校长能一周去一次食堂吃饭?个别校长甚至几个月也难得去一次,要么就是前呼后拥带上一大帮子人陪着“去食堂看望学生与员工”,顺便吃一顿饭。
  厦大校长能自己刷卡一个人上食堂用餐,应该说这是极其难能可贵的,值得点赞的。

  但是这个不值得一提的小事最后转化为了“用餐特权”的大事,我认为这完全是厦门大学朱崇实校长的“聪明反被聪明误”。
  在面向全体教职员工的“教工食堂”里,是不应该有用餐的“特殊待遇”的,即食堂不应该对某些“特殊人物”保留某些“特殊菜肴”。这与“工资”等“待遇差别”是完全不一样的。
  当谢灵副教授向朱崇实校长明确指出“在他前面用餐的人吃不到他那么丰盛的菜”时,朱校长应该立即表态:要去证实“在他前面用餐的人吃不到他那么丰盛的菜”是否是事实;朱校长应该去教育食堂员工不能这样做,告诉他们“你们好心地留的一份好菜让我背了沉重的黑锅”,教育他们用餐人人平等;朱校长应该意识到这是不正常的,食堂师傅给他留好菜拍他马屁就是给了他“就餐特权”;朱校长应该向教工食堂全体用餐者赔礼道歉,要声明今后起不再接受这种“特权”,请教工食堂全体用餐者监督。
  然而他没能这样做,相反地在知道得到了“特殊待遇”后,胀红着脸埋头吃饭闷声不响。说明他明确地接受了食堂师傅给他的“特殊待遇”。
  于是,就餐的“特殊待遇”就不幸地变成“就餐特权”了。
  有人认为“就餐待遇”是到处存在的司空见惯的特权,是属于可以容忍的特权。谢灵大张旗鼓地“举报”这种小事是典型的缺乏包容心,甚至还有人怀疑谢灵在“人格健全”上有问题。
  那么,就让我们来看看厦大校长在这个问题上的“包容心”和具有怎么样的“健全人格”,他不仅没有抱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正确对待批评的态度,相反认为批评者(谢灵老师)也并非洁白无瑕,已经有教师在举报谢灵存在学术不端的问题了
  这太使朱崇实的拥趸们大所失望!太莫名其妙了,一个堂堂校长怎么能对批评(炮轰)者要求必须是“洁白无瑕”的呢?难道副教授必须有包容心,校长就不需要有包容心吗?
  “用餐特权”的事实与“学术不端”的事实都是可以调查清楚的,但是“一码事归一码事”千万不能把二者牵扯在一起。
  这样,本来一件小得无法再小的小事被越搞越大了,朱校长“聪明反被聪明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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