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痴呆症的症状早就有了,我家里的小医生说这个进程只能控制延缓,无法根本逆转。
目前看来,有加速发展趋势。
呵呵!自己也明显感觉到了。坦荡荡顺其自然,笃悠悠达观面对,绝对不能自己吓自己。
家里要我做的事情,我很快就会忘记。好在提醒之下,我绝不赖账。我现在就像我国有关当局“天天抗议”一样地“天天道歉”。
老婆教导我“要是人家打来电话不是找你的,不管重要不重要,你就做好记录放在被找人的拖鞋里,其他的事,你就概不负责了。否则,你就不能‘一歉道之’了!”
其实我老婆痴呆不比我轻,而且不像我,对于忘记的事,她是“绝不认账,概不道歉”的(呵呵,使我想起了——AOBAMA)。
别的事忘掉,我都没有什么担心,就担心借过谁的钱没有还?忘掉,那就是一个人一辈子的信誉啊!
譬如前天,有人向我借5元钱,我给了他10元,他要给我5元找零。真搞笑,我觉得没有这个必要啊,我说你拿去用吧,不要找了,下次10元一起还给我吧!
他说你上次借我5元忘记了吗?对了,乖乖,真不好意思。
上次借他钱还是两个星期前的事了,莲花路地铁下来等720,肚子有点饿买根玉米棒子,摊主100元一时找不开,于是向同路邻居借了5元钱,没写借条。回家就到他家去还他,结果没找到人,就此忘记。
不过也有很蛮有趣的事,一天回家,老婆说你借给XX的钱,刚才他还来了。哈哈,就是昨天的事,才2元钱,我早就忘记了。
看,人家脑子煞煞清,信誉就是好。下次即使向我借200元,我也要千方百计凑齐了借给他。
这是私人秘密,以后谁也别想利用我糊涂来骗我钱,凡是借1元以上,都必须给我按手印画圈。
今天正式公告,各位债主,两个月内务必前来讨账,本人一概认账。
过期不来,本人可能因为痴呆不认账了。到时候,不要找我家人的麻烦,一切后果由你自己负责。
同时,欠我钱的朋友,也请在两个月内前来还账,过期不来,本人可能因为痴呆也不认账了。到时不要和我(或者家属)纠缠不休。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