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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路水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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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过你钱吗?两月内不来讨过期作废!

(2012-06-02 16:25:07)
标签:

老年痴呆症

玉米棒子

忘记

天天

莲花路

分类: 忽悠乱弹及其他

    老年痴呆症的症状早就有了,我家里的小医生说这个进程只能控制延缓,无法根本逆转。

    目前看来,有加速发展趋势。

    呵呵!自己也明显感觉到了。坦荡荡顺其自然,笃悠悠达观面对,绝对不能自己吓自己。

    家里要我做的事情,我很快就会忘记。好在提醒之下,我绝不赖账。我现在就像我国有关当局“天天抗议”一样地“天天道歉”。

    老婆教导我“要是人家打来电话不是找你的,不管重要不重要,你就做好记录放在被找人的拖鞋里,其他的事,你就概不负责了。否则,你就不能‘一歉道之’了!”

    其实我老婆痴呆不比我轻,而且不像我,对于忘记的事,她是“绝不认账,概不道歉”的(呵呵,使我想起了——AOBAMA)。

 

    别的事忘掉,我都没有什么担心,就担心借过谁的钱没有还?忘掉,那就是一个人一辈子的信誉啊!

 

    譬如前天,有人向我借5元钱,我给了他10元,他要给我5元找零。真搞笑,我觉得没有这个必要啊,我说你拿去用吧,不要找了,下次10元一起还给我吧!

    他说你上次借我5元忘记了吗?对了,乖乖,真不好意思。

    上次借他钱还是两个星期前的事了,莲花路地铁下来等720,肚子有点饿买根玉米棒子,摊主100元一时找不开,于是向同路邻居借了5元钱,没写借条。回家就到他家去还他,结果没找到人,就此忘记。

 

    不过也有很蛮有趣的事,一天回家,老婆说你借给XX的钱,刚才他还来了。哈哈,就是昨天的事,才2元钱,我早就忘记了。

    看,人家脑子煞煞清,信誉就是好。下次即使向我借200元,我也要千方百计凑齐了借给他。

    这是私人秘密,以后谁也别想利用我糊涂来骗我钱,凡是借1元以上,都必须给我按手印画圈。

 

    今天正式公告,各位债主,两个月内务必前来讨账,本人一概认账。

    过期不来,本人可能因为痴呆不认账了。到时候,不要找我家人的麻烦,一切后果由你自己负责。

    同时,欠我钱的朋友,也请在两个月内前来还账,过期不来,本人可能因为痴呆也不认账了。到时不要和我(或者家属)纠缠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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