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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队长豪饮猝死家属申报烈士

(2009-12-14 11:56:57)
标签:

腐败不绝

豪饮不止

酒桌上醉死人

还会不断发生

鞭尸三千

还是认定烈士

分类: 忽悠乱弹及其他

深圳交警中队长赴宴豪饮猝死,家属拟申报烈士

天下还真有此事 

交警队长豪饮猝死家属申报烈士

  前天发了一篇文章《因公喝酒不幸醉死理应认作烈士》实为讽刺调侃,想不到现实生活中,竟然真有此事就在这几天又发生了。

  天下之大,真是无奇不有。

  接到网友在围脖里向我举报:QQ上在传:时尚生涨(40796271) 11:37:10 深圳一交警中队长赴宴豪饮猝死 家属拟申报烈士不知是不是真的? (23分钟前)

交警队长豪饮猝死家属申报烈士

  我只能继续忽悠:关于【深圳一交警中队长赴宴豪饮猝死,家属拟申报烈士】这件事情要弄清楚——是“吃请”还是“请吃”?如果是“吃请”鞭尸三千,如果是“请吃”认定烈士。

交警队长豪饮猝死家属申报烈士


 

 

  重庆有关部门出台的“因公喝酒”名词,纯属昏官“因腐败杜撰”。

  难道不喝酒,不K歌,不打麻将,不请小姐,不出国旅游,就一定办不了公,做不了事。

 

  请读《因公喝酒不幸醉死理应认作烈士》后面的评论【辑录】

 

编程的蜗牛2009-12-12 11:35:54[回复] [删除]

其实不喝酒最好,或者是酒量不好,事先说明,我想朋友领导都会理解。

博主回复:2009-12-12 12:13:56[删除]

不过是调侃几句。
这种问题真要认真,行贿与受贿同罪,“黑头目”请喝与“穷百姓”请喝性质完全一样。

开放社会的魔鬼2009-12-12 14:16:01[回复] [删除]

因公喝酒,本来就是玩忽职守,没有恪守职业道德!

博主回复:2009-12-12 14:51:01[删除]如果真有成立“因公喝酒”的专用名词,那么因公打麻将,因公泡妞嫖娼,也都顺理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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