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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弑师案:究竟是谁难咎其责

(2008-11-06 07:01:30)
标签:

弑师案

媒体舆论

姑息迁就

过分

学校

惩戒措施

不力

教育

分类: 附庸风雅充斯文

山路水桥写在前面

  连续的弑师案,撕碎了多少人的心。研究讨论“个案”不是我的专业,而且我认为只纠缠于“研究讨论个案的是非”也根本无济于事。

  相反我觉得这些“个案”得以连续爆发,是“日积月累”的必然结果。那么就让我离开这些“个案”来思考问题吧!也许这样更为有益。

  现在大家都在就“连续的弑师案”谈我国的“教育”,这是没错的,但是我所看到的“谈教育”都是狭义的、简单的“学校教育”问题。似乎社会、媒体、家庭...都与教育无关。

  呜呼!如果这样来“谈教育”,我觉得我们倒还是“不谈教育”更好。你越这样谈,我可以断定以后这样的事儿会越多。

  学校是社会的一部分,社会上的异常心态和不良现象,学校里基本上都有反映。

  我们要感谢媒体对学校的关注,有人特别关注学校里的阴暗面、异常动态和不良现象,对此也不能说他们什么。但是他们并不只管报道,还要作评论。

  他们在报道完“某学生作弊被开除了”、“某学生自杀了”、“某著名大学的著名校友被抓了”之后,部分媒体(记者)无一例外地、不管青红皂白地说“校长、老师难咎其责”这就非常地令人不服了。

  在指责和发难的口水中,没有听到过任何人明白地说过一句“学校究竟应该怎么做?”

  其实在某些媒体(记者)骨子里就认为在学校里:不能有正常的竞争;学生不应该有任何压力;对于学生中的不良行为,学校不应该用“惩戒”的方法来处理,甚至连一些必要的管理措施也是属于“圈养”意识在作怪。

  我从来也不认为对于学生的不良行为“只应惩戒,不用疏导”,但是我明确地说“放弃惩戒”的“疏导”必然是无效的。无力的“假惩戒”则更是“有百弊而无一利”。  

——————————————————————————————

媒体舆论为什么一再姑息迁就学生的不良行为

媒体舆论为什么一再攻击批判学校的惩戒措施

      ————关于几起连续弑师案的思考   

作者:山路水桥

  年初曾经和07大学生家长,很热闹地讨论过“现在大学挂科成风”的问题。作为大学教师的我,认为此事不应该由大学校长和老师负主要责任,相反大学校长和老师应该负的责任相当有限,主要责任是社会媒体对学生中的不良行为姑息、迁就、甚至放纵,家长也必须检查一下自己应该负的责任。

  我也不知道这些家长的孩子都有挂科,她们百分之百地不肯接受我的以上说法,才使我注意起她们孩子的事。她们要我跳出“大学教师”的角度,来重新考虑“学校教育的失败”问题。

  我承认,我看问题一辈子也跳不出“大学教师”的角度了,如果什么时候我跳出了“大学教师”的角度来说话,那肯定是百分之一百的假话。

  某某大学,具有全国最优秀的高中毕业生生源,具有全国最优秀设备资源,...但是,经过四年的教育,进来时极优秀的学生甚至是状元,到最后挂着科毕不了业的也不是个别的少数,为什么这些家长都能自认倒霉?

  一个普通大学,招收了一批普通的学生,用最普通的教学设备、师资力量,培养出了一大批水平极高的优秀毕业生,大家却总是视而不见。相反,就“同样比例的挂科学生”问题,为什么社会就对这些学校的校长、老师吐沫狂飞、横加指责?

  现在的社会舆论怎么样啦?学生考试作弊,被学校“作警告”处分、“记大过”都要出来讲话,更不用说“开除”了。既然事实清楚,当事人也供认不讳,这些处理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可是舆论导向又是一边倒,甚至闹到法院。实际上根本不知道这些人有什么法律根据,法院也莫名其妙(对不起,这是我不太精通的感觉)地判校长、老师“没有事先告知”。

  中国高校尽出这种简直是“天方夜谭”式的笑话:连小学生都知道“考试作弊”是“违纪行为”,可是到了大学里,却要求老师们必须把“作弊是违纪行为”及“处理规则”在每次考试前事先向学生告知。

  我所在学校的领导,每逢考试总要到所有考场检查,看监考老师是否做到“事先告知”。如果哪个老师没有做到“事先告知”,而抓住了学生作弊,首先处理的不是学生,而是“抓作弊”的老师。

  有的大学处分了作弊学生,学生说你的“事先告知”我视力、听力都不好,没看到也没听到,于是每次考试之前都要签署“不作弊诚信协议”。

  我曾经在不同场合多次不严肃地说过“是不是我们也应该要学生签署一份‘不自杀,不杀同学,不杀老师’的诚信协议”,否则学生自杀,家长不处理遗体,先谈学校的责任。学生杀学生,双方家长也是一致地要求先谈学校的责任。

  现在从不幸连续发生的“弑师案”看来,签署这样一份‘诚信协议”,倒还真的很有必要,而且要和家长一起签。

  社会媒体舆论,无论后果会恶劣到怎么样的程度,谁也没有责任。即使真有责任,也不是一家两家媒体的事情,谁也不用担心。

  所以媒体尽可以对学生的种种不良行为继续姑息、迁就和放纵。对学校处分惩戒学生的措施行动(虽然这种措施在媒体舆论压力的影响之下已经是越来越无力了),也尽可以继续攻击、批判和谩骂。

  可是最后倒霉的还是学生本人,虽然今天“你作了弊,赢了官司”,但是终究只能是“牛了一时,输了一生”。

  有不少家长对孩子所受到的惩戒处分是不能接受的,对此我非常能够理解,毕竟现在多数家庭是独生子女啊!

  但是支持袒护着孩子,一起责怪学校老师,甚至动手砸学校的门窗、状告学校,我就不知道这些家长们是怎么样想的了。

  如果你有办法把孩子的一辈子(不仅是作弊,甚至是杀人)包下来,那么,我当然相信你的孩子也就没有“输一辈子”的事了。

  学校里,杀人的学生不过百万分之几,作弊的学生不过百分之几,挂科的学生不过十分之几,可是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就是百分之百。

 

严正声明:本文只就《在校大学生不良行为》渐趋普遍的现象谈责任:

媒体舆论姑息迁就太过分

学校管理惩戒措施太无力

本文绝不涉及具体“弑师案”的具体责任(这事让公安、法律去管)

 

推荐阅读:2008-11-05上海新民晚报"弑师案":对学生正当使用恰当惩戒不属体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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