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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仲裁庭

(2008-12-19 15:27:45)
标签:

法律

仲裁庭

庭审

证据

劳动争议仲裁

杂谈

分类: 人力资源管理

因为公司员工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作为代理人出席庭审,得以直面开发区仲裁庭。

仲裁员审理案件时进度掌握的不好,致使一个并不复杂的案件从一大早开始,审到中午才结束。

庭审过程中偏袒明显,似乎劳动争议仲裁完全为了捍卫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真真是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直面仲裁庭

 

庭审程序:

1、书记员宣布仲裁庭纪律;

2、申诉方及被申诉方身份确认;

3、双方确认是否接受仲裁庭调解;

4、申诉方宣读申诉要求;

5、被申诉方对于申诉要求进行答辩;

6、申诉方举证(书面证据、人证、物证);

7、被申诉方举证(书面证据、人证、物证);

8、仲裁庭调解程序(单独进行调解,调解期间另一方回避);

9、若调解不成功,双方进行总结发言;

10、仲裁员宣布案件审理结束。

 

备注:

1、双方举证截止至开庭当日,除之前提交的证据外,当庭提交的证据仍旧有效,但为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开庭后不再接受补交的证据;

2、当庭不宣布仲裁结果,仲裁结果稍后以电话及快递方式送达。

 

无论今天庭审的案件结果如何,倒是可以着实让劳动者放心了,作为员工终于有地方说理了,而且还会得到更多的“照顾”,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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