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崇福把亲姐姐的裤足剪成布条
(2023-08-02 09: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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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很多很多年前的事。1956年,任崇福读小学二年级,看见许多同学都戴上了红领巾、手握一支红缨枪。便向班主任毕老师说:“我也要戴红领巾,手握红缨枪。”
毕老师说:“小任,学生年满9岁才能戴红领巾,手握红缨枪。”
时间到了5月28日,任崇福又对毕老师说:“毕老师,我还有4天就满9岁,该戴红领巾,手握红缨枪了吧。”
毕老师说:“给你说过,9岁才可以。”
“六.一”儿童节那天,毕老师对任崇福说:
任崇福好高兴,终于戴上了红领巾、握上了红缨枪了。他想到吆麻雀我没参加,以后学校的任何活动都漏不掉我了。
上午9点,小街子小学歌敲钟,少先队员都跑向操场集合。
小街子小学校长捡查了每个少先队员的红领巾、红缨枪和要求自带的剪刀,发现有一个同学没带剪刀,立即宣布已集合的少先水队解散,说:“都回家去拿剪刀。”
小街子小学半个钟头所有同学准备就绪。
9点半再次集合,小街子小学校长宣布:
段体奎见一个大姑娘穿灯笼裤足。对任崇福说:
任崇福一看是自己的亲姐姐,说:“这大姑娘的裤足没超过校长说的8寸。”
段体奎说:“超过了,大大超过了。你是因为姐弟,就对灯笼裤足没加有仇恨。我一会儿要向校长回报。”
任崇福居勇敢冲上去,用剪刀将姐姐的裤足剪成4块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