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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三,荠菜饭
“城中桃李愁风雨,春在溪头荠菜花。”
农历三月初三,水乡传说是荠菜生日,旧时乡村儿童有于此日采集荠菜、野外煮饭的习俗,称为“荠菜饭”或“野火饭”。
参加这项活动的孩子年龄似乎以十岁上下为主,小则七八岁的也尽可以凑热闹,大的到个十三四岁也就打住了,很少见有上了中学的。一般自愿组合,每组三、四人以至七、八人不等。大致分工是女孩子搭灶支锅、拾柴禾、挑荠菜、煮饭,男孩子则负责采集其他材料。
这顿“野火饭”的材料来源如下:米是向各家讨来的“百家米”;肉则要看哪家到这个时候还能剩下丁点腌肉,而大人又乐意赞助的;至于菜么,有到任何一家田地上采摘的自由,不算偷,不过不准只采一块地,要多跑少摘;最有趣的自然是下河滩捕鱼捉虾摸螺蛳了,兴高采烈,所获基本上也就餐鲦鰟鮍之类小鱼,要是逮着条稍稍大点的鱼,便发出一阵欢呼。最好是能捕到“塘蒲”(土步鱼,鲈鱼),“塘蒲炖蛋”是应时的美味——民谣有“三月三,塘蒲蹲岸滩”之说。捕捉方法也极有趣,用瓦片草鞋之类放入浅滩,让“塘蒲”自己进入做“窝”。
儿时在荻塘边一小镇上生活多年,见周边村上孩子到了三月三的欢乐,很是羡慕,可家里大人总不让参与。直到小学三年级,班主任兼少先队辅导员的赵老师做出一个重大决定:那学期的少先队活动就安排做“荠菜饭”!全班欢呼雀跃,就差一点没把老师抬起来了。如今开着宝马在当地棉布城发财的玉根老兄(长我三岁——我早读、他“留学”的缘故,当年我替他做作业,他帮我打架),父亲是小镇上唯一肉案的经营者,老师出面,给我们买到一块猪肉(那个时代,猪肉是凭票供应的),可把我们美的。
孩子们自己动手做的饭菜,自然是吃得津津有味,连烧焦了的镬糍,也抢了个精光!
春在溪头荠菜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