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乡遇故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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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过的国内省会城市大多不太有意思,包括昆明。在中国,这就好像某人到了一定的官位,不得不开始遵循一些约定俗成又无聊至极的规范,包括发型、着装、语气腔调、行为举止,等等等等。昆明,与很多省会城市一样的缺乏个性:有外形霸气的百货商场、有步行街、有积木一样方正的群楼、有逶迤蜿蜒的高架桥,有正在兴建的地下铁......唯独没有太多特色。也可能是我在那里的时间太短了。
但昆明对我来说仍有那么一点特殊。人生当中第一次正式公差是去的昆明。原本怎么轮得上我?可头一次参加东视的部门outing,本人就英勇摔断脚踝骨,大热天绑着齐膝的石膏受了三个月的罪。老大可能对此有点愧疚,因此在我康复归队后不久,就派我去昆明参加一个全国广播电视系统的培训。说来这好像是上辈子的事了,如今,除了石林,我什么也记不得了。
所以,在昆明,既没有探幽猎奇的可能,也没有故地重游的兴奋,可我在那里遇见了两个久未谋面的老友。
这两位仁兄跟我的交情实在不浅,但是,当我想细述一两件我们共同经历的曲折离奇或者轰轰烈烈的大事件时,却挠破头皮也想不起来。实在是君子之交啊~~~
当年,在确定了跟麦肯的关系后,我被告知下面会有三个人,一个客户经理,两个客户执行。老板特别提到了客户经理Larry,说他是个勤快踏实、乐于加班的好小伙。不知为什么,我的想象中,那个叫Larry的人应该腼腆羞涩、留着分头、瘦高个子,像竹竿一样杵着。入职第一天见到活的,顿时觉得很遗憾:现实版Larry是个板寸、圆脑袋、圆眼镜、整个人都是圆圆的...胖子。胖子拉里老家云南,本科北外,学的是非常非常非常冷门的老挝语。我和拉里一起服务MasterCard,跟一个叫Hope的客户毫无希望地缠斗了一年多。
北京麦肯那一年真的很忙。作为阿抗,每天都急着应付突如其来的各种琐事,经常烦不胜烦。回想起来,那种工作状态是真心不想再经历了,身体累、心更累;所幸,这完全没有妨碍我对北京的热情,其中一部分也是因为在那个城市有拉里、阿呆、阿傻、焦米这些个曾经共患难同享福的同事兼朋友。
在昆明,拉里带我去了个竹林里的餐厅,装修雅致,却是要什么菜没什么菜。等终于有几样小菜上齐,我又开始肚子疼头晕。幸好小胖越来越凸显的肚子里储藏了足够多的故事,而八卦始终是广告人喜闻乐见的休闲项目之一。聊着聊着,肚子不疼了,头也不晕了。直到饭店打烊被赶出门,我们就着夜色开始饭后徒步,从省图书馆走去金马碧鸡坊,最后走回了我在西昌路的旅店。八卦,仍没聊完......
另一个朋友其实是我到了昆明才想起来的,但这不代表我们之间情浅义薄。他叫合力,很少见的姓吧,回族。他是我多伦多大学的同窗。
在校时,我和另一个朋友闲来无事在所有同学中评选我们最喜欢的三个人和最讨厌的三个人。那个朋友也是广告公司出身,所以才会乐意玩这种鸡贼无聊的小把戏。学期伊始,合力被公认为最喜欢的三甲之一;两年后课程结束,他仍然是我们最喜欢的朋友。他跟我们这一帮没结婚的“小朋友”相交不深,却始终亲切、友善、真诚,没有MBA为了Networking而滥交朋友、虚情假意的臭毛病。
毕业之后,我们曾经同租一幢house作了邻居。工作上的苦闷和感情生活的困惑聊了不少,很熟,经常搭伙开饭,串门就像上自己家似的。他05年初先回了国,我觉得好像失去了一个并肩奋斗的战友和诚恳亲近的大哥。
这次在昆明,我们其实才有一个小时见面。谈的不多,但玩笑还是可以照开,讲话也不需用脑子。即使多年不见,还能保持一如既往的相处方式,这叫个欣慰啊!
我一直觉得,他乡遇故知是人生当中最能让我雀跃的事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