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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广告人,而不是广告贩子。

(2010-08-25 14:13:38)
标签:

广告

planner

insight

品牌

sony

杂谈

分类: 广告

谢谢卡拉azai的指点!前两天说到的那支动人的MV真是SONY新款单反相机α NEX-3的植入式广告,具体请参见http://www.adquan.com/article.php?id=5699

 

当然觉得这事儿很棒,比一支单纯的MV更棒。我跟锐牙说,这是一个真正热爱广告的广告人的梦想,梦想能够在自己的广告生涯中做出一支,哪怕只有一支,这样的广告。得奖与否不重要,重要的是被很多人关注,把很多人打动了。想一想:广告,这个商业社会中越来越令人厌恶的东西,竟然还能真诚拨动人的心弦!我觉得这事儿挺伟大。

 

这个社会里,很多人用蒙骗、夸大、愚蠢的方法来贩卖品牌,并且洋洋自得。广告的作用在不可避免地被异化,被人讨厌、被人骂是活该!但是,始终还有一小群广告人有一种天真的坚信:有良知、有创意的广告可以在积极的意义上影响甚至改变人们的观念和行为。我们只是想做更有意义的广告。做广告人,而不是广告贩子。

 

这是我的美梦,但它对于一个planner来说非常不容易。找到一个动人心弦的insight,进而把insight转化成动人心弦的brand idea,已是非常不易;而这之后,这个辛苦得来的insight和brand idea还需要经过创意的直观表现,客户的不断消磨,审批单位的冷面指正,以及制作单位的具体执行和媒体单位的正确媒体计划,才能最终呈现在合适的观众面前。这是一条漫长又险峻的山路,在任何一个环节出了意外,都可能导致出来的东西面目全非、表情狰狞。

 

打个比方。广告公司的创意人员就像一部电影的导演,制作公司是演员,而Planner就似编剧。剧本写得再好,导演也可以听凭自己的意愿和功力来作改编,如果演员演技差、表现力弱、没有观众缘,那么,把好剧本流于庸俗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广告业本来就是个集体项目,创意大概算是这个集体项目中的明星,可发号施令的实际上又是躲在幕后的客户,就像拿着钱的电影制片人。

 

挺不容易的,但是这就是我的广告原动力,别无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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