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加工方式的消费税筹划
(2009-04-23 20: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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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税收筹划加工方式委托加工甲类卷烟教育 |
分类: 校园绿地 |
关于委托加工方式的消费税筹划
摘要:消费税的节税①方法大致是一、用好税收优惠政策,二、应用好节税技巧。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节税,就是充分应用国家的各项减免税政策,来降低企业纳税成本。靠不上政策,我们就应用节税技巧,同样可以减轻企业的纳税成本。
关键词:消费税
案例 选择加工方式的不同减轻企业消费税的缴纳
A公司由于企业成立了十年多,公司一直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2008年底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企业的部分设备进行大修理。目前烤烟叶的生产线正在维修过程中,无法进行烟叶的生产。公司的总经理、销售总监、财务总监各自提出一个生产方案。(考虑到增值税是价外税,对企业利润没有影响。在这里不作分析,城建税、教育附加、印花税等忽略不计。烟丝消费税税率30%,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45%)
1.总经理方案:整个卷烟都由本企业全部生产。
丰收卷烟厂将购入的l000万元的烟叶自行加工成甲类卷烟。加工成本、分摊费用共计1700万元,售价7000万元。
丰收卷烟厂有关消费税筹划计算如下:
应缴消费税=7000×45%=3150(万元)
税后利润=(7000-1000-1700-3150)×(1-25%)=l 150×67%=862.5(万元)
2.销售总监方案:发外加工成烟叶,本企业继续生产成卷烟。
委托正兴卷烟厂将一批价值1
000万元的烟叶加工成烟丝,协议规定加工费680万元;加工的烟丝运回丰收卷烟厂后,丰收卷烟厂继续加工成甲类卷烟,加工成本分摊费用共计1
020万元,该批卷烟售出价格7 000万元。筹划分析:丰收卷烟厂有关消费税筹划计算如下: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1 000+680)÷(1-30%)=2 400(万元)
应缴消费税=2 400×30%=720(万元)
7 000×45%-720=2 430(万元)
7 000-1 000-680-720-1 020-2 430)×(1-25%)=1
150×75%=862.5(万元)
3.财务总监方案:整个卷烟产品都委托外单位加工。
丰收卷烟厂委托正兴卷烟厂将烟叶加工成甲类卷烟,烟叶成本不变,加工费用为1
700万元;加工完毕,运回丰收卷烟厂后,丰收卷烟厂对外售价仍为7 000万元。
由于卷烟的消费税采用从量定额和从价定律相结合的符合计税办法。也就是说,生产销售卷烟首先按销售数量每支0.003元的定额消费税,在按调拨价格征收一道定率的消费税。考虑到本案例的具体情况,其一,无论采用哪种方案,其销售量都不变,故定额税率可以不作考虑;其二,是针对同一种产品进行不同生产方式的税收筹划,所以我们假设其产品的消费税适用税率为45%。
丰收卷烟厂有关消费税筹划计算如下:
(1)丰收卷烟厂向正兴卷烟厂支付加工费的同时,向其支付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1000+1 700)÷(1-45%)×45%=2209.09(万元)
(2)由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直接对外销售,丰收卷烟厂在销售时,不必再缴消费税。
其税后利润计算如下:
(7000-1 000-1 700-2 209.9)×(1-25%)=2 090.1×75%=1567.575(万元)
通过以上计算我们可发现:
第一,委托加工的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需要缴纳消费税2 209.09万元,企业获得税后净利润1567.575万元。
第二,如果生产者购入原料后,自行生产成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应缴纳消费税3
150万元,企业取得税后净利润862.5万元。
第三,将烟叶委托加工成烟丝后,再由自己生产成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应缴纳消费税3 150万元(720万元+2
430万元),企业取得税后净利润862.5万元。
筹划结论:在各相关因素相同的情况下,彻底的委托加工方式(收回后不再加工直接销售)的消费税税收负担比自行加工方式低705.075万元(即1567.575万元—-862.5万元)。
综上,税收筹划同时要坚持三个原则。第一、可行性原则。也就是说,筹划工作要根据纳税人的客观条件来进行量体裁衣。企业不论大小,都是在一定的条件下求生存、图发展的。它离不开大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也离不开企业现实的产、供、销、人、财、物的具体情况。在税收筹划的实际工作中,二者必须有机结合起来。第二,有效性原则。就是说,对纳税人有关交易行为所进行的税收筹划,一定要达到预期的经济目的,同时优化税收,节约税款。另外,有效原则还要求所进行的税收筹划必须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匹配,不是为了筹划而筹划,当税收目标与企业目的发生冲突时,应以企业目的作为首要选择,这样也易于被税务主管部门所认可。第三、操作性原则。即如何运用政策、采取何种方式和方法来促使筹划工作取得成效的问题。
注释:
①:节税是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当存在着多种税收政策、计税方法可供选择时,纳税人以税负最低为目的,对企业经营、投资、筹资等经济活动进行的涉税选择行为。
②: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的加工方式。
③:税收筹划是纳税人依据所涉及的现行税法,遵循税收国际惯例,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运用纳税人的权利,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谋划,减轻税负,实现财务目标。
参考文献:
[1] 中国会计网
[2]《财务会计》专栏
“节税技巧的谈论”
[3] 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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