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音乐生活报刊登了国航司歌的征集启事,全文如下:
为全面推进国航企业文化建设,更好的树立国航品牌,实现“主流旅客认可、中国最具价值、中国盈利能力最强、具世界竞争力”的四大战略目标,国航决定面向全国征集国航司歌。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要求:此次活动面向全国专业、业余作者,作品要求原创,内容要求积极反映国航这一民族品牌的企业文化理念以及国航员工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作品旋律优美动听,感染力强,视角新颖、易于传唱。作品形式、体裁、风格不限。具有强烈的时代感和艺术表现力。
二、征集办法和时间:歌词作者如无合适作曲伙伴,可将歌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征集办公室,征集办公室将优秀歌词发表在国航网页上。歌曲作者也可登陆国航网站挑选喜爱的歌词谱曲。创作资料信息可登陆:www.airchina.com.cn企业文化栏目浏览。征稿时间即日起到2007年4月30日止。
三、评选和奖励:由主办方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进行评选,在来稿中评出获奖歌曲20首。
一等奖3首,每首奖励国航执飞的欧洲航线往返机票2张(词、曲作者各一张);
二等奖5首,每首奖励国航执飞的亚洲航线往返机票2张(词、曲作者各一张);
三等奖12首,每首奖励国航执飞的国内航线往返机票2张(词、曲作者各一张)。
经过一段时间的宣传推广,获一等奖作品将提交国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最终确定一首国航司歌,并奖励国航执飞的北美洲航线往返机票2张(词、曲作者各一张)。
国航对获奖作品享有复制权、发行权、媒体信息传播权,其作者享有署名权。
四、投稿要求:歌曲作品需用A4纸书写打印,清晰完整,来稿一式五份,其中一份请注明词曲作者姓名、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等,其余四份无需注明。有条件的作者可同时提供作品音乐小样。因人力有限,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地址:北京首都机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工会,邮编:100621,李金科、段燕红收。
联系电话:01064599736、01064599043.
邮箱:lijinke@mail.airchina.com.cn
ghghngb@mail.airchina.com.cn
国航对司歌征集活动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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