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上班的路上,听广播中有一条妻子状告丈夫的新闻:状告丈夫一年多来不和他说话,不和他近身,不搭不理,也不提出离婚,要求丈夫履行他的义务和责任。
我自己就暗笑了,这个做妻子的也有意思,你既然觉得丈夫已经这样了,为什么不提出离婚呢?何必说苦守空房,寂寞难耐。
思来想去,得一答案——谁提离婚谁被动?尤其是财产上?
昨天晚上看了金飞主持的《传奇故事》,说的是一中年离异工程师54岁,从证婚广告中认识一38岁农民妇女,7天后正式结婚了。洞房花烛夜的时候,女的以加班(奇怪,农民也加班?)为由夜不归宿。第二天,在丈夫的一再要求下,两人准备行夫妻之事,哪知身体刚一接触,女的下身流了很多血。第三天,丈夫带妻子到医院检查身体,竟是宫颈癌。紧接着当然是一场硝烟弥漫的争斗,女的要求男的尽丈夫的义务和责任为他治病,男的以隐瞒事实要求离婚。。。。。。
责任?义务?难道只有夫妻才尽责任和义务?
张学良和赵四小姐呢?他们共同厮守了终生,婚约的日子又是多久?
丈夫?妻子?难道丈夫和妻子都可以尽到责任和义务?
上诉的两个案例说明了什么?
责任和义务是写到婚姻法中的,但责任和义务是要靠遵守婚姻法的人才可以执行的。
责任和义务即使都尽到了,难道就是一对幸福的夫妻了么?
仔细想想,不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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