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楼挂红幅,不要把公益当成庆贺的资本

标签:
杂谈 |
分类: 关于社会 |
公安局楼挂红幅,不要把公益当成庆贺的资本
江苏丰县公安局自家门口,横挂着代表“喜庆”的红色横幅,横幅上公然写着“热烈庆贺欢口4.4杀人碎尸案陈宫告破”。如果从反面来看,我们肯定不会想到前面写的是这样的词句。但是写了这样的词句是什么意思呢?邀功?还是对自己职业的夸奖?或者说是在表明:“江苏丰县公安局突破历史,终于破获了这样一件惨绝人寰的血案?”
公安机关的天职是“为民除害,伸张正义”。破获了大案。作为一种职业或者说工作来讲,工作有了成就,大家可以庆贺一下。但是私底下几个同事加上领导,吃一下饭,喝点茶,到还是人之常情。可是写这样的横幅,并且大庭广众之下,展现在公众眼前,从公安机关的职业性质上讲,这是不合时宜的。
假如说,公安机关要向公众展示自己破获了什么案件;学校老师要向大家展示那个名人领导是自己教导出来的学生;医生要向大家展示,自己曾经把多少人从死亡的边缘上救回来了......那么警察,医生,教师这些被称之为“神圣职业”的光环,也将褪色。因为在公益的角度上,是没有炫耀的。
有句谚语叫: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这是商业性的一种表现,当然无可厚非。而警察在社会上的角色,却是公益性的。虽然写那样的横幅没有什么商业色彩,但是把一种公益工作取得的公益成绩,拿出来庆贺,就有点不好了。也许丰县公安局本来没有什么炫耀,邀功之类的意思,但是在大众眼前,展示这样的词句,本来就违反了公益的性质。
再从这个案件的本身因素考虑。“杀人碎尸案”应该是一件很悲惨的事情。我相信受害者,的家属一定很悲伤。同样,大家在知道这样的事情后,也会打冷颤。尽管公安机关破获了案件,抓扑了真凶。也不应该把案件的破获,当成一种庆贺的资本。
综上所述,我得出下面结论:第一:受害者家属不希望看到这样的横幅,因为这样会揭起受害者家属的伤疤;第二:公众不希望看到这样的横幅,因为我们晚上会做恶梦。第三:社会不希望看到这样的横幅,因为即使事情是真实的,还是要给社会一个安静的精神环境;第四:公安机关的职业天性不希望看到这样的横幅,因为公益是不存在“庆贺公益”这样的字眼的。
前一篇:外国人为什么不吃中国月饼?
后一篇:我们为什么要过中秋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