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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医改:能不能不社医保定点医院?

(2008-10-23 15: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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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医疗改革的目的是要方便患者,降低医疗费。叫普通百姓也能看起病看好病。我想这是都次医疗改革的初衷。

可这次医改不知道考虑没考虑,定点医疗保险给患者带来的麻烦,和不必要的支出能否改进?

简单的一个小例子说明医改前给患者带来得麻烦和困扰。

 

有一患者:家住昌平,她的医疗保险在北京一家心脏专科医院和,一家中医骨科医院。现在她得了很严重的皮肤病。再昌平当地有一家看皮肤病很好的不是医保定点单位。{这家皮肤医院和任何单位都没有医疗保险关系}。

 

现在得病的这位患者为难了,去北京的医疗定点单位又看不好,还的舍近求远。在自家附近的皮肤医院看又没有医疗保险,也就是说:看病需要自己掏腰包,而切又不报销。

 

而皮肤医院呢:本是自己的专业,自己的拿手,因没有医疗保险,患者有不肯来看病。就是有慕名而来的患者也是想法把皮肤医生开的处方骗走,再拿到她的医疗定点医院抄方拿药。大家说:这样公道吗?皮肤医生的智慧和辛勤的劳动看不到一点成果。他的工作效率等于零。

 

我的想法和看法不一定正确:但我还是想说出来。

 

1.凡是患者在国家批准开业的医院或诊所应当享受同样的医疗保险。

2.如对信誉低的医院或诊所可以关停。或发现违反医保规定的医院或医生进行严肃处理。或用法律惩办。

3.如患者违反医保规定:出严肃处理外还可终身不可享受医疗保险。

这样是否能方便患者,并能看到的医院竞争公平,和患者自由选择医院欣慰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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