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杨某象天一案中的烫手山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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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杨某象天一案中的烫手山芋?
文·心灵朝阳
李家的文章已经写了N篇了,说实话,还是又不想写了。但愿,这真是最后一篇。想想咱小老百姓真是多此一举,要说动了写文的瘾吧,还真是有点儿。网上的新闻材料确实不少,只是这该死的头条整天拨弄着人的眼球,逼着你往兰和、田参军的博客里跑。唉,你说咱小民看看新闻碍着谁了?你李家打官司关我何事?网络整天将那一串串文字绑架着你,害得咱这个小老百姓,脑子里一阵一阵的感慨上升。回想一下,至于吗?
有人说李家可能给我发工资,不胜荣幸我真得好好谢谢这位朋友,李家要是这么器重小民的话,估计李家真不漠视平民,还这么有风格呢。不过这变相的恭维,有点太赞李家的厚德吧?笔者也没有什么好保留的,写文的目的,不过是为宣传自己的长篇小说《都市危情:错爱美女秘书》,以及正在与笔友为出版社合写的约稿《民国那些人精》。笔者的身份是下岗职工,十七年来见证国有企业的兴衰,三次易稿,终将以精彩的故事情节,再现当年的现实。该小说签约网站失败,据说不符合商业文的炒作要求,所以正在寻求出版,目前已在博客中连载。
罗嗦了这么多还没有进入正题,但该说的话还是要说说。在这里我要向梦鸽致一下自己的歉意。由于我在文章中不小心使用了“同情梦鸽”四个字,大概这使兰和十分介意,昨天见在他在博客里指出,“梦鸽不需要同情”——思想之确有道理。咱乃小小一下岗职工,眼下一条奋斗的路在走,革命尚未成功,小民还需努力。因此真正需要同情的是小民,肯定不是梦鸽。也怪我当时太感性,一见媒体报道说梦鸽“啜泣”,便立即心软了,随手大言了这么一句。
今天突然有一种触动,感觉杨某很有点象李家的“烫手山芋”,估计这样说,朋友们会有不少异议吧?不管你怎么想,还是先说说我的理由吧!
一、假如法院判决杨某是受害者,那么对于李家来说,这块山芋不仅烫,而且太烫了!若真相证明李某等人确实系轮奸,李家与其他五人不仅要赔礼道歉,还要赔偿原告提出的50万元经济损失,甚至安慰呵护护等等一律不能少。同时舆论上对李家的谴责,也会一浪高于一浪。倘若这块山芋再有个三长两短,李某五人还真有点儿要吃不了兜着走。
二、就目前法院还未正式开庭而言,原告律师昨天宣布杨某昏迷,两小时后清醒,后送精神病院云云……兰和提出要有真凭实据,不能仅凭律师一面之辞。的确杨某的状况确实没有人亲见,也没有媒体曝光,包括田律师发布的消息,也是从电话里面接听的。看来真相有些扑朔迷离,可信度不能说是百分之百,却也不能百分之百地否定之。自发案以来,李家面对媒体的狂轰滥诈,也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案中案既然支招,那么杨某等人也未必不会对决一下。然而这一对决,注定李家不能跟对方死磕,而是一时间软硬不得。
看来,天一案不是药家鑫案,与弱势群体打官司,太硬了撑不住,不然闹出人命才是大事,也实在是不值。倘若支招的力度不够,似乎又怕打不赢官司,打击不了犯罪,调查不出真相。唉,左右为难,这不是一块烫手的山芋吗?
三、李家就是打赢官司,也不能高调行事。毕竟对方是一个弱女子,处于社会的底层。杨某不管是什么身份,都肯定会有自己的难言之隐,何况李某还动手打过人家。说对方不一定是受害者,这在情理上有些说不地去,最多也只能在法庭上说说罢了,倘若引导舆论死磕,不给对方退路,弄不巧真的闹出人命,只怕还是说不清了。唉,想想这山芋是不是十分“烫手”,要不要悠着点呢?
四、请兰和律师注意用词。当田参军律师说到杨某有生命危险时,兰和律师说怕杨某“嫁祸”李家。“嫁祸”这词用得合适不合适,请兰律好好琢磨琢磨。田律师单方面的说法固然不能全信,但是兰律所用的“嫁祸”二字,不也是一种推理和猜想吗?倘若真想表达确切些,我想是不是“碰瓷”更委婉呢?或者什么都不必说,还是转变一下态度和立场小心为之对不对?想想强奸案哪个不是烫手的山芋?不少被害者为啥不选择报案?还不是惧怕舆论的伤害力?李家为打官司苦苦奔波,杨某不受煎熬恐怕也是不可能的。山芋该怎么摆正好,还需要再好好研究研究。
五、希望梦鸽改变态度。梦鸽引起舆论烦感的,不只是网络水军的忽悠,关键还是自己的态度。笔者认为梦鸽上访没有错,但是对酒吧工作人员的控告拖泥带水,没有主次。尤其是对于杨某,该回避的隐私问题,出现在控告书里,还大胆地公布于众。目前真相尚末确定,即便是真凭实据,也不必在舆论层面,太让对方太下不了台。毕竟媒体和舆论在紧盯着此案,弄不巧就是差之毫理,失之千里。这对于“山芋”来说未必不会是打击沉重。兰和总是说李家没有对杨某施加压力,单凭这一点就非常说不过去。希望李家还是冷静思考,反思不是坏事,缓和对杨女士的态度未必对己方不利!
六、兰和已经提出来请杨某不要“工具化”,试想如果被“工具化”的人,自己能够做得了主,还叫“工具化”吗?怎样对待“工具化”,还请梦鸽与兰和谨言慎行。试想,“工具化”本是受胁迫一族,你们若不在口头上软化一点,态度上缓和一点,估计“工具”还真没有了活路。当然,既是“工具”必然会对案件摇摆不定,说不定还真能揭开真相。
说到这儿,还是不要说下去了吧!李家的案子该何去何从,还是李家自己说了算。杨某不论面对什么样的艰难处境,还是希望她多保重。既然站出来打官司了,就不必躲躲闪闪了,还是勇敢地面对吧!笔者的所谓中立,已经将两方不听劝告的人都得罪了,也算是出力不讨好吧!还是撤了,至于李案到底真相是什么,还在于警方的调查和法院的审理了,咱一介草民也不想瞎吐嘈了,还是写自己的书,让别人去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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