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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时评杂文 |
教授扬言妓女合法化是文明进步的标志
前些日子,有网友把一段微博发到群里,仔细看了一下,竟是下面这样一段话:
我国妓女应该合法化!我国不应该歧视性工作者,不应该羞羞答答回避妓女这个职业,应该学习新加坡、泰国的做法,对妓女发放牌照、定时体检、依法征税。妓女也不容易,她们并不危害社会,是一些特殊人群的灭火器,能减少强奸案,凡持牌妓女,公安不能为创收而扫黄。妓女合法化,是国家文明进步的标志。
从链接里找去,原来上面一段话是一个叫叶海霞的转发的,作者是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上海医科大学医学硕士,中国海洋大学农学博士,美国科技大学法学博士宋祖德,在腾讯发布的微博。可能人家是书读得多了,文化深了,我等愚笨的脑筋死扭,思想转化不过来的缘故吧!看后总觉得一番感言,却不知从何说起!宋先生真是别具一格,在发表各种言论的同时,不忘关心中国的弱势群体——妓女。宋先生可谓襟怀天下,深知人间疾苦啊!可惜不知妓女看微博的有多少,如果看到了他的这番评论,会不会非常感激涕零呢!
我想妓女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不应当受到歧视,这点是肯定的。但是,妓女的群体跟我们这些生活在平常家庭中的人,似乎风马牛不相及,至于我们歧视与否,貌似并不关乎她们的利害。她们可以躲着我们走,也可以正视我们的目光,并俨若无事地与我们对话。白日里虽然衣着不同,深夜里谁也不能跟踪谁监视对不?所以妓女的生活空间只在她们自己的把握之中,刻意地关心她们,是不是反而侵犯了她们的权利呢?看来,要想关心一个群体,须得变个法儿。倘若妓女合法化,当然就不受公众贬谪了!那么她们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开妓院,发展流氓经济,大力开发身体资源了!而我们这些大众平民,就可以在她们感觉痛苦的时候,官冤堂皇地去关心她们了!可笑的是,我等刚一站出来,她们便耻笑我等贫穷,你说是不?
按正常工作收入算,妓女职业算是收入颇高的群体。事业单位工资菲薄,官员腰包也相对寒酸,何况是穷老百姓呢?不知这“关心”一词又何来呢?原来,当她们强势的时候,我们便成为弱势群体了,我们没有资格关心她们,她们不缺钱买药,也不忧虑治疗身体被各种疾病侵害的费用。她们除了精神空虚和受到某些嫖客的欺凌以外,恐怕还不至于痛苦到需要人人关怀的地步吧?不知宋先生所说的“合法化”能不能真正解除她们的痛苦呢?而宋先生的合法化,是不是意欲让中国向泰国看齐,向新加坡学习,使卖淫嫖娼与世界接轨,从而大力发展黄色事业,进而成立妓女集团,乃至妓女公司呢?而唯有在这种美其名曰的“良好政策”,妓女事业才能有效发展,大力振兴呢?我们何必只效仿新加坡和泰国,干脆就超越他们好了!那样不是更加文明进步了吗?
据说公众人物的言论是需要权衡的,不象我们这些草民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毕竟我们说了没有多大影响力,而宋名人,宋教授,宋学者的言论,却实实在在地将在网络里引起了一片吁声!“妓女也不容易,她们并不危害社会,是一些特殊人群的灭火器……”诚如宋先生所言,妓女当然不容易。遇到好的嫖客可能会被关心一下,还能得到一笔不菲的报偿。然而遇到狠毒的嫖客,不仅她们要受罪,有时候还会被人赖账。据说清代名妓赛金花常常不跟嫖客结现钱,而是记账后积攒起来到年终结账。好结的不用说,难结的,泡汤的有的是。两年前曾经听说我们这儿附近有妓女被杀案。据说那位女人年龄都四十多了,是一位下岗职工。为了供孩子上学,她不得不选择了这条路。那天遇到一个老年嫖客,夜里跟她发生了关系,转而又要求第二次。这个女人要求收两次的钱,老人不同意,于是扭打起来。情急之中,老人将妓女杀死了!
一位朋友的同事,因生得美貌,被一宾馆老总看中,邀请她到那儿就职。然而此行却一去无回,不久便卧轨自杀了!
一次,笔者去一小摊吃菜煎饼,旁边一个很瘦很矮的女孩正拿手机打电话。听口音是南方人,说的什么也听不懂。当她刚刚走开之后,小摊主便告诉我:她是妓女。前些日子不知怎么得罪了客人,被人家打得啊!简直是死去活来,好多人围着看呢!还有一回,遇到一位爱打公用电话的十八岁年轻女孩,店主被她骚扰不堪。待她走后告诉我:此女这么小就卖淫!爱上一位软饭男,任何人都不许说那男人的坏话。可那男人整天告诉她,说家里困难什么的,这个痴情的女孩子,就将自己卖淫的钱,大把大把地寄给了他……玩着人家的身体,挣着人家的钱财,骗着人家的心灵。这个世界上的软饭男,其实比妓女坏得太多了!可是谁又能帮助她们脱离苦海呢?是承认这个职业的“合法性”,还是真正从身心上帮她们解除苦呢?
据一位朋友不小心听到妓女的谈话:“做我们这个行业的人,到头来都没有好下场!”
一位同事开了一家娱乐城,据她说,她那儿的女孩,有的多次做过人流,剐宫剐得都不能生育——难道这也是一次体检,一个牌照,一次征税就能解决了的问题吗?看来,妓女的身亡不是受“歧视”的原因。妓女的不育也不是众人“歧视”的原因,妓女的迷情,也跟众人“歧视”无关!妓女的悲惨遭遇,原来与她们职业是否需要合法没有关联!井水和河水是犯不上的,即便真的被大从歧视了,也不会达到使她们亡身的结果。相反那些“关心”了她们的人,却常常使她们丧失了生命权!看来,歧女真正的痛苦,不是受不受歧视和合不合法的问题,而是她们职业的伤害性问题!是人类道德的问题!她们需要解决衣食温饱以及收入来源的问题——一句话,真正要想关心妓女的问题,就首先要根治贫穷,取缔卖淫这样的行业,才能真正使她们超脱苦海。
当一个危害人类身体健康的职业被界定为合法化,那么这个合理的成分不正是极端的杀人武器吗?妓女职业如果能够“合法化”,那么人类离自戕没有多远了!请问其文明的成分何在?合理的成分何在?难道只有扩大这种职业的危害性,才能深化一个国家“文明”的程度吗?当海河水涌来的时候,有些人不在上游建好闸门,相反却埋怨岸边的花草。宋先生的言论,实在是有掩耳盗铃之嫌!古代人一个卖矛,一个卖盾,今人也不知要取哪一个了。据说泰国是全世界爱滋病最多的国家,人妖迷漫,民生苦不堪言。不知这类国家有什么好效仿的呢?据说古罗马的灭亡就来自于整个国家的堕落和淫乱。而玛雅人的消失,就跟这个族群的性泛滥有关。大概,这都是“文明进步”的“正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