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了些废话更确定了在别人眼里我是疯子的形象。我懒得解释,所以还是回到原来的“故事”里吧。在我十一岁那年,我家隔壁住进了新的邻居,一男一女。俩人刚结婚,看着不是很般配。一开始俩口总是粘在一起,在楼里的光棍儿面前招摇,其中也包括我。虽然我当时还小,但不能因为这个原因硬把嫉妒说成是羡慕。我不喜欢这种做作的表达爱情的方式,不过让我舒服的是没多长时间他们就开始吵架了。
本来对待吵架我应该表现出幸灾乐祸的态度,可如果吵得我没发做梦,这就不同了。我听不出来他们在争吵的内容,不是我听不清楚而是那女的坚持用家乡的语调,让我烦躁之余多了些许好奇。慢慢的,我习惯睡前听段吵架,到最后我真的离不开它了。就算他们每天吵架,但还是没忘了下午到楼下气气我们这些光棍儿。我很不解,可那时对很多事表示怀疑的态度,所以也就没把它当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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