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鼻翼有痣的女子,就是那种爱起来不要命的人,可是我又要命,又要爱情怎么办?去激光?不过它很淡,淡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几十年的忽略不计.真的不在了,倒显得我太在乎了.
生日的时候,特别想吃蛋糕,要那种大大的,看到就有满足的幸福感的那一种,要花团锦簇的,艳到极致,上面缀满了好吃的水果,在我的想象中,一口一口把它给吃掉.那一天没人理我,只有天天发了一句:可怜的娃,多吃点多喝点.两个星期前去剪了头发,还任性地染了颜色,结果还是没有显得成熟些.昨天大雨,怕冷,戴上帽子,居然越发像个娃娃.失败.
或许衰老是瞬间变质的,我静静等待着,我想满头银发的样子一定好看极了.
今天早上很不开心,真的是我封建么?
非常讨厌随便的人,从骨子里面厌恶.不要说什么不多,不要说什么独身,哪怕一次也是存在的,不可抹灭的.没有准备和别人恋爱,凭何和别人肌肤相亲?怪不得媒体上面经常有男人的桥段:偶尔而已.你情我愿的事情怪不得人的.
倘若你处在我那种情况,肯定更......
我会么?我问自己.
如果不准备和一个人恋爱,谁敢和我有身体的碰触,他绝对很惨的.公司里面不少坏男人,经常对年轻一些好看一些的女同事暧昧的抱抱肩,碰碰脸之类的恶心行为.但任谁都不敢靠近我二十公分以内的距离.曾有以为关系尚好的人试图如此这般,一个被折椅砸伤,另一个手臂上被指甲深深地挖出四道血痕,一个多月才恢复.从此公司里面不管来什么新人,都被告诫不要惹我.但是我的人缘在他们中间却是最好的.人要别人尊重,首先得尊重自己.
承认人有脆弱的时候.当面对着讨喜的爱慕者,特定的那一刻可能会心猿意马,难以自制,但是人是可以自控的.有些事说说而已,做是绝对做不得的.世界这么大,诱惑处处有.丁丁曾经和朋友到歌厅里一览那些小姐的美好景色,个个风光旖旎.丁丁回来说,我是女人,真的都受不了.....那时,丽的老公说只要男人不换老婆,大错不犯小错误不断就是个好男人.他是我们每次攻击的对象.如果不是因为占了家属的身份,是绝计不会进入我们生活的圈子的.在我的理念中,我的爱人如果和我在一起的期间意乱情迷的拉了别人的手,我当场就会剁下他的爪子.
身体不是商店里面的商品,挂了牌,标了价.随意的可以拥有很多.每个人的原则不一样,看你如何去界定,没有绝对的错没有绝对的对.我不想上升到理论的地步来说什么,不会去理会别人的行为.只能说我是这样的人.我不想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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