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杜诗和唐代韵书的关系

(2011-12-05 14:38:04)
标签:

杂谈

分类: 教学与研究

杜诗和唐代韵书的关系

黄玉顺

 

    杜甫作诗用韵,以什么为语音标准?是依当时流行的韵书,还是当时实际的语音?对这个问题,我曾在《〈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用韵考》[1] 一文中作过个案分析,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有必要在一个更广阔的背景上来展开讨论。

(一)

    假定杜甫是按韵书用韵的,这韵书当然是存于杜甫之前的。那么,杜甫之前有哪些韵书呢?现存最早的一部韵书,是隋代陆法言所撰的《切韵》。《切韵》以前虽然已经出现不少韵书,如颜之推所谓“音韵锋出”[2],仅陆法言《切韵序》中所提到的就有:“吕静《韵集》,夏侯该《韵略》,阳休之《韵略》,周思言《音韵》,李季节《音谱》,杜台卿《韵略》等。”所以王国维曾指出:“陆韵以前,韵书规模盖已大具;不过陆氏集诸家之大成,尤为完善耳。”[3] 也正由于《切韵》尤为完善,它一出世,诸书遂废,杜甫当然就无缘得见了。

    但杜甫应当是见过《切韵》的,因为与杜甫同时的孙愐就说过:“惟陆法言《切韵》盛行于代。”[4] 并且孙愐的《唐韵》,正是根据《切韵》修订而成的。孙愐觉得《切韵》虽然盛行,可是,“遗漏字多,训释义少,若无刊正,何以讨论?”[5] 所以对它加以修订。因此,杜甫见过《切韵》当无疑问。

    除《切韵》外,杜甫还见过哪些韵书呢?杜甫之前的隋唐韵书,几乎亡佚殆尽了,唯一的完本是今藏故宫博物院的王仁昫《刊谬补缺切韵》宋濂跋本,可谓硕果仅存。好在本世纪初以来陆续从敦煌和吐鲁番发现一批唐五代韵书写本残卷、残片,虽然被斯坦因、伯希和劫往英、法,藏于伦敦博物院图书馆、巴黎国家图书馆等处,但已有王国维、王重民等学者拍摄回国,整理刊行。

    迄今收集唐代韵书最完备的本子,是周祖谟先生所编的《唐五代韵书集存》[6],此书将上述珍贵的唐五代音韵学资料加以整理、编排,分为七类。这里仅据分韵情况再把它们归纳成三大类:

    1.《切韵》韵系(分韵193部)

    (1)陆法言《切韵》传写本(残叶、断片)

    (2)笺注本《切韵》(长孙讷言笺注)

    (3)增训加字本《切韵》(残叶、残卷、断片)

    2.《刊谬补缺切韵》韵系(分韵195部)

    (4)王仁昫《刊谬补缺切韵》

    (5)裴务齐正字本《刊谬补缺切韵》

    (6)《唐韵》写本

    3.(7)五代本韵书

    周祖谟先生指出:“以上七类韵书中,除陆法言书以外,著作年代比较清楚的是长孙讷言笺注本《切韵》、王仁昫《刊谬补缺切韵》和孙愐《唐韵》。”[7] 恰好这三种韵书的时代都在杜甫之前,杜甫都可以见到:长孙讷言笺注《切韵》是在唐高宗仪凤二年(677年)[8],王仁昫《刊谬补缺切韵》是在唐中宗神龙二年(706年)[9],此时杜甫尚未出生(杜甫生于玄宗先天元年,即712年)。至于孙愐《唐韵》,据王国维考证有两次编修:一为开元本,其《序》和韵目存于清代卞永誉《式古堂书画汇考》。开元元年为公元713年,杜甫才满一岁;开元末年为公元741年,杜甫才届而立之年。一为天宝本,其《序》今载《广韵》卷首:“时岁次辛卯天宝十载也”,即751年,此时杜甫也才四十岁。因此,杜甫必定见过孙愐《唐韵》。

    鉴于以上所述,为考定杜甫作诗是否按当时的韵书用韵,可以把杜诗用韵的实际情况跟上述三种韵书的分韵情况加以比较,从中得出结论。这三种韵书就是《唐五代韵书集存》里的“笺注本《切韵》”、“王仁昫的《刊谬补缺切韵》”和“《唐韵》写本”。

(二)

    首先,杜甫作诗依《切韵》用韵吗?

    《切韵》作者陆法言,生卒不详,名词,以字行,隋代临漳(今属河北)人。《切韵》为唐宋韵书之祖,创立韵书编制三大原则:(一)按调分卷。全书按平、上、去、入四声分为五卷(平声字多,分为两卷)。(二)按韵分部。这里所谓“韵”仅指韵母的韵腹和韵尾,不含韵头介音。卷一为上平声26部,卷二为下平声28部,卷三为上声51部,卷四为去声56部,卷五为入声32部。全书五卷分韵凡193部。(三)按纽等分小韵。“纽”指声纽,即今所谓声母;“等”指等呼,即韵头介音(无韵头者则指韵腹)的舌位高低(四等)和唇形开合(两呼)。《切韵》每个韵部之内,又分若干小韵(亦即同音字组),而划分小韵的标准,是兼顾声纽和等呼的。

    长孙讷言笺注《切韵》,主要是做两项工作:校订文字,增加注释。对于《切韵》本身的韵目系统,长孙讷言并未作过改动。因此,把杜诗的韵字跟《切韵》笺注本的韵目加以比较,也就等于是跟《切韵》原来的韵目加以比较。

    《唐五代韵书集存》所收笺注本《切韵》,包括三种写本:第一种存平、上、入三声;第二种只录有平声由东部至鱼部九韵;第三种存上、去、入三声,但都不全。比较起来,第一种较可靠。这里,据王国维摹本,列出第一种内所存韵目:

    上平声

    五支    六脂    七之    八微    九鱼

    十虞    十一模  十二齐  十三佳  十四皆

    十五灰  十六咍  十七真  十九文  二一元

    二二魂  二三痕  二四寒  二五删  二六山

    下平声

    一先    二仙    三萧    四宵    五肴    六豪    七歌

    八麻    九覃    十谈    十一阳  十二唐  十三庚  十四耕

    十五清  十六青  十七尤  十八侯  十九幽  二十侵  二一盐

    二二添  二三蒸  二四登  二五咸  二六衔  二七严  二八凡

    上声

    一董    二肿    三讲    四纸    五旨

    六止    七尾    八语    九麌    十姥

    十一荠  十二蟹  十三骇  十四贿  十五海

    十六轸  十七吻  十八隐  十九阮  二十混

    二一很  二二旱  二三潸  二四产  二五铣

    二六狝  二七筱  二八小  二九巧  三○皓

    三一哿  三二马  三三感  三四敢  三五养

    三六荡  三七梗  三八耿  三九静  四○迥

    四一有  四二厚  四三黝  四四寝  四五琰

    四六忝  四七拯  四八等  四九■  五○槛

    五一范          注:■,左豆右兼。

    入声

    一屋    二沃    三烛    四觉    五质    六物    七栉

    八迄    九月    十没    十一末  十二黠  十三鎋  十四屑

    十五薛  十六锡  十七昔  十八麦  十九陌  二○合  二一盍

    二二洽  二三狎  二四叶  二五怗  二六缉  二七药

    杜甫作诗有时是严格按韵书用韵的。且以人们所熟知的《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为例,该诗全部韵字(身陈宾神亲邻津淳沦春尘辛伸鳞真新贫踆秦滨臣驯),除一个“踆”字外,都在笺注本《切韵》的真部中。而且这个“踆”字也很可能是“逡”字之误,因为笺注本《切韵》真部有“逡”字。总之,杜甫这首诗的用韵跟笺注本《切韵》的韵部非常吻合。

    但是杜甫更多的时候并不遵守韵书的韵部。他往往合用韵书上相邻的几个韵部,甚至兼用并不相邻的韵部。例如《送高三十五书记》,其韵字在笺注本《切韵》韵部中的分布如下(括符号外是杜诗韵字,内是韵书韵目):

师(脂)

为(支)

飞(微)

儿(?)

辞(之)

威(微)

知(?)

仪(?)

麾(支)

思(之)

时(之)

涯(佳)

悲(脂)

随(?)

归(微)

诗(之)

    杜甫这首诗的韵字,横跨支、脂、之、微、佳五个韵部。虽然其中支、脂、之、微四个韵部相邻,但是跟佳部却相去甚远。这个例子证明:杜甫作诗不按《切韵》用韵。

    以上是用平声韵的例子。下面再看一个用入声韵的例证《白水县崔少府十九翁高斋三十三韵》:

适(昔)

赫(陌)

■(锡)

壁(锡)

尺(昔)

寂(锡)

沥(锡)

石(昔)

击(锡)

射(昔)

宅(陌)

伯(陌)

僻(昔)

觌(锡)

碧(昔)

坼(陌)

脉(麦)

戚(锡)

隔(麦)

赤(昔)

镝(?)

积(昔)

敌(锡)

席(昔)

逆(陌)

狄(锡)

策(?)

释(昔)

迫(陌)

昔(昔)

 

 

注:■,外门内贝。

    这首诗的韵脚也横跨了笺注本《切韵》的锡、昔、麦、陌四个韵部,因而没有遵循《切韵》。由此可见,杜甫作诗用韵不受韵书束缚。

(三)

    杜甫作诗用韵不遵守《切韵》,是不是遵守《刊谬补缺切韵》呢?

    《刊谬补缺切韵》题为“朝议郎行衢州信安县尉王仁昫字德温新撰定”,是现存最重要的《切韵》修订本之一。较之《切韵》,《刊谬补缺切韵》增加了“俨”、“酽”两个韵目,从而配足了四声“严俨酽业”的格局。从上声角度看,形成了“■槛俨范”(■:左豆右兼)的系列;从去声角度看,形成了“艳■酽”(■:左木右忝)的系列。

    《刊谬补缺切韵》现存两种写本:一种是现藏法国巴黎国家图书馆的敦煌本(有残阙),一种是现藏故宫博物院的宋跋本(完本,有明代宋濂跋语)。这两种本子,都已收入《唐五代韵书集存》。现在我们以故宫博物院所藏宋跋本为据,考察杜诗与王仁昫《刊谬补缺切韵》的关系。

    首先,我们考察杜甫用平声韵的《送樊二十三侍御赴汉中判官》的韵字:

都(模)

虞(虞)

臾(虞)

图(模)

粗(模)

隅(虞)

居(鱼)

殊(虞)

诛(虞)

徒(模)

逾(虞)

鱼(鱼)

辜(模)

竽(虞)

衢(虞)

呼(模)

娱(虞)

吁(虞)

吴(模)

湖(模)

芜(虞)

疏(鱼)

裾(鱼)

芦(模)

须(虞)

墟(鱼)

儒(虞)

夫(虞)

枯(模)

余(鱼)

 

 

    杜甫这首诗的韵脚跨越了《刊谬补缺切韵》的鱼、虞、模三个韵部。

    下面,我们再来考察一下用入声韵的杜诗《北征》的韵字:

吉(质)

室(质)

日(质)

荜(质)

出(质)

失(质)

勿(物)

切(屑)

惚(没)

毕(质)

瑟(栉)

血(屑)

灭(薛)

窟(没)

潏(?)

裂(薛)

辙(薛)

悦(薛)

栗(质)

漆(质)

实(质)

拙(薛)

没(没)

末(末)

穴(屑)

骨(没)

卒(没)

物(物)

发(月)

结(屑)

咽(屑)[10]

雪(薛)

袜(月)

■(质)

折(薛)

褐(末)

日(质)

栗(质)

列(薛)

栉(栉)

抹(末)

阔(末)

渴(末)

[11](末)

聒(末)

说(薛)

卒(没)

豁(末)

鹘(没)

突(没)

匹(质)

决(屑)

疾(质)

夺(末)

拔(黠)

发(月)

碣(薛)

杀(黠)

月(月)

绝(薛)

别(薛)

析(锡)

妲(末)

哲(薛)

烈(薛)

活(末)

闼(末)

阙(月)

缺(屑)

达(末)

注:■,左桼右 阝。

    考察的结果不能不令人感到惊讶:杜甫这首诗所用的韵字竟然跨越了质、物、栉、月、没、末、黠、屑、薛、锡十个韵部!而据现有的研究结果,这十个韵部中,前面九个韵部虽然韵腹不同,但是韵尾毕竟都是[t],它们相押,多少倒还可以理解;特别使人诧异的是,杜甫竟然用到了锡部的“析”字,这个韵的韵尾是[k],与其它各韵相去甚远。

    这个例子充分证明:杜甫作诗绝不是按照《刊谬补缺切韵》一类韵书来用韵的。

(四)

    那么,杜甫按《唐韵》用韵吗?

    《唐韵》题为“朝议郎行陈州司法参军事臣孙愐上”。孙愐字叔文,唐开元、天宝年间人,与杜甫同时而略早。据卞永誉《式古堂书画汇考》卷八所载,孙愐《唐韵》五卷分韵195部,当是《唐韵》分韵的原始情况,与王仁昫《刊谬补缺切韵》的分韵情况相同。

    然而《唐韵》原本早已亡佚。《唐五代韵书集存》收有两种传写本残卷:一种缺书名,仅存平声东、冬、钟三韵十四行;另一种即蒋斧本,存去(不全)、入两卷。周祖谟先生认为:“蒋斧本《唐韵》全书至少有二百零四韵,当为孙愐以后人所修。”[12] 但我们别无选择,只好以这个本子为据。为便于考察,将蒋斧本《唐韵》尚存韵目开列如下:

    去声

    八未    九御    十遇    十一暮  十二泰

    十三霁  十四祭  十五卦  十六怪  十七夬

    十八队  十九代 

二六慁  二七恨  二八翰  二九换  三〇谏

    三一襕  三二霰  三三线  三四啸  三五笑

    三六效  三七号  三八个  三九过  四〇祃

    四一勘  四二阚  四三漾  四四宕  四五敬

    四六诤  四七劲  四八径  四九宥  五〇候

    五一幼  五二浸  五三艳  五四■  五五证

    五六嶝  五七陷  五八鉴  五九梵

        注:■,左木右忝。

    入声

    一屋    二沃    三烛    四觉    五质

    六术    七物    八栉    九迄    十月

    十一没  十二曷  十三末  十四黠  十五鎋

    十六屑  十七薛  十八锡  十九昔  二〇麦

    二一陌  二二合  二三盍  二四洽  二五狎

    二六叶  二七怗  二八缉  二九药  三〇铎

    三一职  三二德  三三业  三四乏

    先考察一首用去声韵的杜诗《信行远修水筒》的韵字:

内(队)

碍(代)

碎(队)

会(泰)

大(泰)

对(?)

爱(代)

最(泰)

盖(?)

外(泰)

    杜甫这首诗的用韵,跨越了队、代、泰三个韵部。这表明:杜诗用韵不依《唐韵》。

    再考察一首用入声韵的杜诗《客堂》的韵字分布:

蜀(烛)

麓(屋)

毒(沃)

足(烛)

促(烛)

北(德)

力(职)

束(烛)

绿(烛)

熟(屋)

木(屋)

极(职)

得(德)

独(屋)

竹(屋)

屋(屋)

禄(屋)

职(职)

直(职)

稷(职)

色(职)

 

 

 

 

    这首诗用到了屋、沃、烛、职、德五个韵部中的字。这也证明了杜诗用韵不依《唐韵》。

(五)

    通过以上几个部分的分析,我们大致可以得出一个初步的结论:杜诗用韵不依韵书。但是这个结论还有一个漏洞:我们以上所举的例子全部都是古体诗,没有近体诗。而事实上,所谓杜诗包括两类:古诗,律诗。

    经过慎重研究,我认为杜诗用韵大致是:古体诗按唐代实际的语音,近体诗按当时流行的韵书。关于古诗,上文已有充分的例证。而律诗,我们不妨以一首韵字较多的排律《水宿遣兴奉呈群公》的用韵情况作为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这首诗多至二十韵(迷篦泥堤西啼藜齐鼙鷖携鸡蹊赍低栖梯倪题溪),却没有一个韵字超出齐部的。[13] 这表明:杜甫的律诗用韵是严格遵循韵书的。这不禁使人想起戴震的话:“唐初,因法言撰本为选举士人作律诗之用。”[14] 戴震只说“律诗”,没有提到古诗,这是十分确切的。我推想,大致可以这样讲:唐人作诗用韵,律诗由于受到科举取士规定的巨大影响,用韵严格遵守韵书的规范;而古诗用韵则相对自由,主要依据唐代的语音,读起来和谐就科研了。

    杜甫律诗的用韵,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独用一韵

    全诗的韵字都是一个韵部的,例如上面所举的《水宿遣兴奉呈群公》。又如《春日忆李白》诸韵字(群军云文)都是文部的。这种情况,较多见于篇幅较短的五、七言律、绝。

    2.同用数韵

    全诗的韵字属于相邻的几个韵部,例如杜甫的一首颇长的排律《夔府书怀四十韵》:

师(脂)

迟(脂)

时(之)

慈(之)

诗(之)

其(之)

欺(之)

缁(之)

私(脂)

衰(脂)

期(之)

颐(之)

悲(脂)

墀(脂)

遗(脂)

旗(之)

藜(齐)

词(之)

疑(之)

夷(脂)

茨(脂)

帷(脂)

兹(之)

持(之)

司(之)

痍(脂)

思(之)

追(脂)

眉(脂)

龟(脂)

锥(脂)

之(之)

棋(之)

絺(脂)

尼(脂)

睢(脂)

葵(脂)

尸(脂)

谁(脂)

绥(脂)

    全诗四十个韵字全部都在相邻的脂、之两个韵部。唯有一个“藜”字例外,属于齐部。显然,“藜”字乃是“■[上艹下梨]”字之误,因为查脂部有“■”字,注云:“蒺■”。这正是杜诗“行人避蒺■”的意思。而齐部“藜”字下注云:“藜藿”。这与杜诗语意不合。

    但是并非凡是相邻的两个韵部都能同用,否则所有韵部都相邻、都可以同用了。其实只有韵书上注明为“同用”的才能合用。然而究竟什么时候韵书开始规定“同用”之例,至今还是一个悬案。关于韵书规定同用的时间记载,最早的应该说是唐代封演的说法:“《切韵》…… 先、仙、删、山之类分为别韵,属文之士共苦其苛细,国初,许敬宗等详议,以其韵窄,奏合而用之。”[15] 戴震也是这个观点:“唐初,因法言撰本为选举士人作律诗之用,视二百六韵中字数多者限以‘独用’,字数少者合比近两韵或三韵‘同用’,苟计字之多寡而已。”[16] 如此说来,杜甫之时当然早已经有“同用”的规定了。可是我们纵观现存所有隋唐韵书,却丝毫不见有规定同用的证据。迄今所见注明“独用”、“同用”的最早的韵书,乃是宋代修成的《广韵》。所以,说杜甫时已有同用的规定,这种说法至少暂时还嫌证据不足。然而同样不可否定的是,杜甫律诗用韵的情况又往往跟《广韵》的“同用”、“独用”规定相吻合。这似乎又表明,杜甫的时代确实已有同用的规定。

    由于律诗总是用平声韵,这里仅将《广韵》平声韵目的同用情况开列于此:

    东,冬钟,江,支脂之,微,鱼,虞模,齐,佳皆,灰咍,真谆臻,文,殷,元魂痕,寒桓,删山,先仙,萧宵,肴,豪,歌戈,麻,阳唐,庚耕清,青,蒸登,尤侯幽,侵,覃谈,盐添,咸衔,严凡。

    现在,我们来看一首“元魂痕”三部同用的排律《建都十二韵》:

坤(魂)

尊(魂)

门(魂)

存(魂)

论(魂)

翻(元)

恩(痕)

魂(魂)

园(元)

根(痕)

昏(魂)

原(元)

    细检全部杜诗用韵,情况大致如此:古体用韵依时音,近体用韵依韵书。

(六)

    这个结论有什么意义吗?有的。例如,它对汉语语音史的研究就有很大意义。它意味着:如果要根据杜诗用韵的实际情况来探求唐代语音的实际韵部,那就不能以律诗为依据,只能以古诗为依据。因为律诗的韵部其实就是中古韵书的韵部,因而如果用律诗来证明唐代语音,就意味着承认一个前提:唐代韵书反映的就是唐代的实际语音。既然如此,那么我们今天研究唐代的实际语音不是多此一举了吗?韵书就摆在那里,关于唐代实际语音的结论不是现成的吗?

    其实,中古的韵书并不是对中古实际语音的描写。这一点,早已有学者指出。如章太炎就曾指出:“《广韵》所包,兼有古今、方国之音,非并时同地得有声势二百六种也。”[17] 这就是说,《广韵》虽然分韵206部,但并不意味着唐宋实际语音就有206个韵部,而是兼顾历史音变和方言差异而造成的。具体来说,就是:凡是历史上分开的韵部,《广韵》都分部;凡是方言中分开的韵部,《广韵》也分部。这样一来,分部自然就多了;分部既多,相应地每部所辖的韵字就少了,以至如上文所引封演所说的:诗人们“共苦其苛细”,于是,就有了“同用”的要求。

    韵书并不反映时音,至迟从陆法言著《切韵》就开始了。陆氏的《切韵》的宗旨就是:“因论南北是非、古今通塞”。[18] 这就是章太炎所谓“兼有古今、方国之音”一语所本。陆法言的态度本来是非常客观的,他说:“欲广文路,自可清浊皆通;若赏知音,则须轻重各异。”[19] 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赋诗用韵,自然可以宽松一些,发音相近的,不妨通用;可是如果进行语音的研究,那就非得分辨毫厘不可。

    既然韵书并不反映当时语音,研究那个时代的实际语音就不能以当时的韵书为准,自然也不能以根据韵书用韵的律诗为例。可惜学者们往往没有明确意识到这一点。例如王力先生在研究隋唐语音实际韵部时,引证了十四首杜甫的诗,其中十一首是古诗,但有三首却是律诗。这三首律诗是:《江楼夜宴》(《钱注杜诗》题《黄姑渚》之二)、《春日怀李白》(“怀”一作“忆”)、《赠崔十三评事公辅》。[20]

    《春日怀李白》上文已作过分析,四个韵字都在文部。《江楼夜宴》也是四个韵字(江窗双降),都在江部。下面,我们再看《赠崔十三评事公辅》韵字的分布:

池(支)

枝(支)

为(支)

谁(脂)[21]

危(支)

随(支)

儿(支)

移(支)

离(支)

雌(支)

罴(支)

疑(之)

螭(支)

宜(支)

斯(支)

彝(脂)

衰(脂)

披(支)

施(支)

垂(支)

    全诗用支、脂、之三个韵部,而这三个韵部正是《广韵》规定“同用”的。这进一步证明:杜甫的律诗用韵确是遵循韵书的。因此,不能用杜甫的律诗去证明实际的唐韵;而杜甫的古诗,则可以用来研究唐音的韵部。

    总之,杜诗与唐代韵书的关系是:近体诗的用韵遵循韵书的规范,而古体诗的用韵则不受韵书的约束。

原载《杜甫研究学刊》1993年第2

注释

[1] 见《杜甫研究学刊》1992年第1期。

[2] 见《颜氏家训·音辞》。

[3] 见王国维《观堂集林》卷八。

[4] 见开元本《唐韵序》。

[5] 见开元本《唐韵序》。

[6] 见《唐五代韵书集存·序》。

[7] 见《唐五代韵书集存·序》。

[8] 据《广韵》卷首载长孙讷言笺注序。

[9] 据王仁昫《序》。

[10]“咽”此处读如“噎”(屑韵)。

[11] 宋跋本“喝”(hè)作“■[左口右歇]”。

[12] 见《唐五代韵书集存》,第635页。

[13]《刊谬补缺切韵》无“溪”字,《广韵》此字在齐部。

[14] 见段玉裁《六书音均表》戴震《序》。

[15] 见《封氏闻见记·声韵》。

[16] 见段玉裁《六书音均表》戴震《序》。

[17] 见《国故论衡·音理论》。

[18] 见《广韵》卷首载陆法言《切韵序》。

[19] 陆法言《切韵序》。

[20] 见王力《汉语语音史》第四章(二)“隋—中唐时代的韵部”。

[21]“谁”一作“知”,支部。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