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个税起征点只是为了要对富人不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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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今日凌晨文章题:“财政部副部长称个税起征点越高对富人越有利”。消息援引廖晓军的话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越高,对富人越有利。
我认为,上调个税起征点目的,并不是为了杀富济贫,也不应将“不利于富人”作为调整目标。上调个税起征点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公平,公平的前提就是一视同仁。
至于缩小贫富差距,当然不能靠提高个税起征点来实现,可纳入收入调节税的范畴进行财富的再分配。鼓励勤劳致富,促进高科技产业发展和相应的财富积累,打击或限制垄断性经营暴利,坚决取缔非法经营收入,保护所有社会成员的合理收入。
财政部应该早有这方面的认识,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可廖晓军在承认个税征收的结构标准比起点更重要的同时,却以这一改革要求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很多,目前尚不具备条件为由,对自己的不作为的责任一推六二五推的精光,这完全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试问,这种政策的出台也要和燃油税一样择机出台,结果一择就是十年吗?
廖晓军还说,个税起征点是否上调,“这要听代表的、要听委员的、要听百姓的,国务院会根据各界反映综合考虑。”这是典型的彻头彻尾的流氓逻辑。财政部作为国家专门的财政机构,是老百姓的账房先生,有责任对如何管理好国家财富和百姓钱包提出科学、专业、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形成部门提案交人代会由代表审议。而不是事事都要人大代表提案,事事都要人大代表去敦促,那样我们还要财政部这个常设机构何用?
本次“两会”,不少代表委员提出,除了起征点调整,分类与综合结合,更应作为个税改革的方向,只有通过降低税负和改变征收标准,个税才能真正改变贫富差距过大的局面。我们对财政部拭目以待,看是否又要让我们再等上一个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