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陶晶莹有首歌叫做《走路去纽约》,可是我喜欢希腊多过于纽约,所以我想我应该走路去希腊。希腊是一个好地方。
我不知道我第一次走路是什么样子,可能样子很可爱也很好笑,但是我很清楚的记得,我在读初中的时候,走路的样子很特别。身子很直,上半身几乎不动,胳膊前后摇摆时尤其地直。所以那个时候,同学都打趣我说,只要远远地看到一个僵尸一样的人,那一定是你了。足可见,那时候的我是多么倔强,不与群居
后来大了一点,慢慢地懂得了温柔的重要性,性格也慢慢地变得柔软,只是那时候可能是由于情窦初开的缘故,虽然走路姿势上更淑女了些,但是那时侯朋友们都说我眼睛多数是迷蒙的,偶一发亮,很是漂亮。
后来读了大学,眼睛近视地更厉害了一些,也不再关注走路的姿态,只想着尽快到达教室,好免除老师的一顿白眼。那着实是一段混沌的岁月。非典发生在我正20岁的躁动时间里,好长好长一段时间被关在学校里,像极了困兽,一直在笼子里;还有第一次一个人离开家里,像离家出走一样地来到北京,然后在北京最寒冷的2月的黑暗的清晨里,找不到要走的路,可是并不害怕,满心欢喜。还有什么呢?太多了,不一一说,只是在整个读大学的日子里,我的走路的姿态都没变过,只是越走越快,连最后的毕业典礼都来得及参加,只是我一直的遗憾
后来,大学毕业了,在家呆了一年,跟着几个姨娘一起诵佛念经,哄孩子擦地作饭,在市场里给卖菜的阿姨侃价聊天,在家说妈妈漂亮逗她开心。。。。。。那一年里,我走路越来越慢
现在继续读书。说实话,读研真的是件有如鸡肋的事。真真切切地无所依托,又真真切切地不得不做。人越来越大,不得不做的事总是要想尽办法把它做好。于是我想到我老师给我的一句话:当用心时用意,不当用心时用趣味。这个时节,我方可以体会到说句话时的酸楚和淡定。我也方能理解,今年春节去看她时,她对着她刚出生不久的儿子的满眼的爱意和幸福。那天我从她家离开的时候,慢步下了那个小坡,然后跟aellen坐公交回了学校。现在出了学校,要么开车要么坐车。好象走路的时间越来越短了,幸而我住的宿舍与上课的地方很远,还是有些机会溜达着走过去,但是我越来越希望,把速度放的慢一点,再慢一点。
说了很多有关走路的事情,其实怎么走路是一个人选择,总是像老钱说的那样:不是我们的能力决定我们是谁,而是我们的选择决定我们是谁。读了研以后方知道研究生是个不过如此的称谓;爱过一个人才知道,所谓地久天长不过是个只适用与18岁左右的少年的说辞;走错了一条路之后才明白,想要再回头,已经不可能了。
我总是对身边的人说要冷静,要理智。可能是因为我先前太感性,所以现在非要把自己弄得特理性,才可以使自己对自己放心。其实,过了好些日子以后,我知道,我若想再像以前那般感性,是杀了我的头,也做不到的
这样说来,便想到aellen说的那些个理论,方觉得这男人的理论,有的时候真的很透彻。
最后要说的就是:我尊重自己和他人的选择;我选择把路越走越慢。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