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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加名征税不得人心

(2011-08-26 07:58:29)
标签:

武汉市

新婚姻法

加名征税

不得人心

趁火打劫

分类: 安然酷谈

婚前房加名征税不得人心

      新婚姻法出台,明确婚前贷款购买不动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属个人财产。面对财产越分越清楚,男人获利多变房东,女人成房客伤不起,大多数人还在为此置疑郁闷纠结之际,又传出包括武汉市在内的多地婚前房加名需缴3%契税。几天前,房产部门还明确表示,给婚前房产加名并不需要缴税,如今消息不仅来的突然,也已被一些地方税务部门证实,引众惊愕哗然,勾起公众税赋之痛。

 

     有人说新婚姻法出台之前有没有征得民、举办听证会,未能体现公平、正义。再法律出来不久,房产证上增一个名字竟然增收3%的税,质疑这税从何而来,增加了些神马成本?直叹此乃税务部门趁火打劫。夫妻本来就是一家人,同住一间屋子,说加名就是转让产权财产转移纯粹扯淡、无稽之谈。

 

    有人说此举有重复收税嫌疑。如果说一方加名要交一半的房产税,可这房产另一方在婚前购买时已交完全部税了,现在两人是一家人,共同使用一套房产,一方交税的钱应该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不等同于另一方又交了一次税么?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子没有实质性的交易行为,无经济效益产生,收税就是不合情理之举。

 

     纳税是公民的义务,税收就要合情合理,有统一规范。婚前房加名征税是否按程序制定?程序如何启动的?其目的和社会需求是神马?税务部门在忙着收税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对公众有所交代,提高透明度?国富民强时代,和谐社会,政策制度的制定者,当深入考察体验,全方位权衡利弊,切身民众着想,多做顺应民意之举。如此,社会的和谐稳定,长治久安才不是水月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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