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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命相搏者人不可轻

(2023-06-06 11:57:53)
分类: 天赋人权

虽然我们的教科书上一直说秦始皇灭六国是废除封建,建立中央集权,有利于国家统一和稳定的好事,但隔壁邻居日本却将封建(封土地、建诸侯)制度保持了一千多年,直到1868年明治维新时才彻底废除藩国制度。德川家康开创的日本最后一个幕府,德川幕府,更是维持了265年的国泰民安,远胜中国许多短命的王朝。

在德川幕府的封建制度下,日本的藩国(好比中国的春秋和战国)有近300个,藩国与藩国之间的交界处还设有“边境检查站”。德川家只是最大的藩国,形式上是代天子(即天皇)管理天下政务,虽然有权力废藩(必须有合适的理由,不能欲加之罪),但是一个藩国之内的政务,则是由藩主,也称“领主”全权负责,幕府是不会干涉的(也无法干涉)。当时的日本人不会说自己是“日本人”,而是自称“我是哪个哪个藩的人”。

藩国有几百个,自然良莠不齐。大的藩国还好点,小藩国的领主就真的是土皇帝。万一领主性格残暴,压迫藩内老百姓(主要是农民),那老百姓连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德川家康在开创幕府时,也考虑到了这个问题。于是他就设置了一种“直讼”制度,就是藩国的老百姓可以直接到江户(现在的东京),也就是德川幕府所在地“直接告诉”,即告领主的状(今天的台湾依然把向法院起诉称为“告诉”)。一旦查实罪状确实,则幕府会对领主进行严惩,最严重的会剥夺领主之位(逼其退位,让给子女——换代),甚至废藩(即换其他姓氏,甚至从外藩来的武士担任领主——改朝)。

但是,这个“直讼”是有代价的,那就是不管领主最后是否被判有罪,告状之人都将被处以“磔”刑(日本的磔刑是把人绑在木架上,然后用长枪刺穿身体而死,类似绑在十字架上),必死无疑。

这样的处理方式,一是为了防止有人有事没事乱告状;二是投诉自己的领主,视为不忠,以下犯上,必须严惩。但是德川家康也说了:“必须给庶民一个机会,如果真的有人不畏死,用自己的生命告状,必然是有冤屈的,幕府必须主持公道。”

所以在德川时期,有不少到江户“直诉”的人,而且其中不仅是为了个人利益,很多都是为了自己的村子或家族而出头。因为必死无疑,所以临行之前,都会安排好后事,然后泯然赴死。

即使在德川幕府那种等级分明的封建制度下(武士特权),也会开一个口子,给民众“以下犯上”的机会,一个贱民可以扳倒自己的领主。虽然用现代的眼光来看,以命相抵的代价毫无道理也极其残忍,但其中包含了一种朴素的价值观:“一个人如果连命都不要了,那他肯定是遇到了天大的冤屈,这种声音应该被听见,问题必须得到处理,因为没有人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必须给死者一个公道”。

 以命相搏者人不可轻 

                                                      痴魔居士

                                                 202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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