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感情遭遇房子,该怪谁?——转载自《新民晚报-麻辣情医》

(2009-10-27 10:11:51)
标签:

杂谈

分类: 谈情说理

感情遭遇房子,该怪谁?

问:我的问题是从房子开始的。我和老公都在大学工作,正式确立恋爱关系之后不久他就去美国留学。我父母都在合肥工作,那时房子涨得厉害,于是把外婆的一个旧房子卖掉作首付,用我的名字贷款买下了一个小房子。买好之后,房子借给外公外婆住。

一年后,我去美国探亲,那时候才知道他妈妈反对,因为我背债买了房子。美国期间我如愿怀孕了,就等他年底回国结婚。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他妈妈跳出来坚决反对,一定要我们家把那个房子卖掉,贷款还清楚,他们才肯娶我。否则,就让我把小孩做掉,一年后等他们家买了房子再结婚。闻讯后,我妈暴跳如雷,她从合肥来上海,我才得知她和外公外婆另有协议,这个房子至少还要让他们住五年。两家人争论不休,我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最后差点我真的要做掉小孩,一刀两断了,两家人才做出妥协。突然之间,我觉得生活没有意义,婚姻没有意义,工作没有意义……

 

答:我以前有个女同事,生了孩子父母过来帮着带,有一天她对我说:“我让我爸妈回去了。我算想通了,这个世界上人和人的关系本质上都是交换,只是交换的形式不同罢了。”交换理论是一个很有名的理论,我当然也知道,“你这么说是不是太没人情味了?”我问她。她不以为然,“假设一个孩子生下来之后他就送给别人家,长大之后他不承担亲生父母的赡养责任,无论是法律还是道德都不会约束他,对不对?这说明什么?说明父母如果没有抚养是无法交换到子女的赡养,哪怕有血缘关系。”

今天我之所以想起我女同事几年前的这番“奇谈怪论”是因为最近遇到好几起类似的“感情遭遇房子”的事件。坦率地说,在我这个第三方眼里,双方父母的行为背后的逻辑其实很简单,就是担心对方夺得好处。尤其现在离婚已经不是件大事,万一小夫妻哪天离了,根据法律,房子一人一半,所以在结婚之前账一定要搞清楚。我的建议是两个方向:不是刚从美国回来吗?向美国的年轻人学习——独立!现在许多年轻人,结婚买房、生孩子带孩子、甚至更多,都希望得到自己父母的帮助。可以这么说,父母除了钱、出了力,他们也就一定要干预。所以,有种,你靠自己,结婚买不起房,先租房。美国的年轻人就是这样,我就有美国朋友,结婚生了几个孩子还住在租的房子里。

我当然理解这位小姐的感受,这边都要生了,那边还在为钱斤斤计较,都差点要把肚子里的孩子打掉。这难怪你会觉得生活没有意义、婚姻没有意义、一切都没有意义。我的第二个建议是,你要向我同事学习,把问题看透,既希望父母掏钱,有希望他们不干预,天底下没有这样的好事,这就是生活,不管你觉得它有意义还是没意义。

                                                                                                                         张结海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