娟娃两岁。
感谢身在美利坚合众国的大堂哥,当年他远渡重洋前为家族成员拍摄并保存了这些国宝级照片。乍一看相片中穿着我曾在梦中百转千回怀念过的珍珠绒短大衣的可爱人儿,以及她头上顶着的时髦的白色珍珠绒小帽儿。啊,那是我童年时代最值钱的衣服,我至今还记得它的质感与温度。快把我激动晕了————感谢上帝,原来当年我也曾这么可爱过!
“这是我的短大衣,这人肯定就是我啦。”
立即蹦出一大批亲友团来指证:大衣的确是你的,可这相片中的人是你二妹妹娟娃。
我稍微恢复理智后,便毫不费力地在大合影里的后排找到了我————一张挫得不能再挫的脸,麻木而无望。因为太挫,所以我今天没办法公布大合影的全图,只得切下部分与我无关的细节。

娟娃抱着她童年时的宠物猫。
那时候的冬天,每当夜幕降临,我们家里众兄弟姐妹就会爆发抢猫大战,能抢到猫抱着一起睡觉的人,便等于有了恒温暖水袋,意味着不再寒冷。没抢到的人会嚎啕一阵,或者耐心等对方熟睡后,再偷偷从对方被子里把猫拎出来跑回自已的床上。
她脸皱巴巴的,猫的脸也皱巴巴的,悲苦地看着镜头。

这个胖乎乎的小孩,是我大妹妹,她身后站着她的哥哥,也就是我的弟弟。
前者在七岁时是个诗人,十一岁写小说————后来却一直在现实生活中找不到精神的出路,最终与生活和解,终日在古筝琴声中寻找到了内心安宁。后者长大后,帅得一塌糊涂,半生却愤世嫉俗。听说牢骚满腹之余也没闲着,创造了无数经典的闪光的名言,从平凡的生活里发现了诸多不平凡的定律,诸如:
人穷的时候,脚都不想洗了。
至于群娃与张剪剪同学,因为当时还没生出来,所以不在合影里,也不在今天评议之列。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