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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挞,今夜请将我遗忘!

(2007-10-20 19:22:13)
标签:

文学/原创

今夜请将我遗忘

商人

蛋挞

 

 

蛋挞,今夜请将我遗忘!

 
       这两天我在想一个问题:如何做一个专业的底的商人?!或者说,一个底的商人应有的职业操守是什么:不能怠慢客人!要善于飞身出去用双手去接她瞌出来的瓜子壳.或者说,干脆以后每个人买我一件衣服,我就给她们瞌个响头.嘴上要说:
       "大爷,大姑奶奶,谢谢您啦!我代表我全家感谢您!您是我全家的再生父母!亲娘啊,您老慢走!下次可千万要再来啊,不然我会哭死!"
 
       这个开篇也许正好给同学下次攻击的口实:商人?你本来就一直是!
       自从我出衣服从别人手中诚惶诚恐接过钱后,我就被她钉在了这个"唯利是图"的商人的耻辱柱上了.蒙她厚爱,隔三差五名上来大骂我,极尽挑畔和侮辱之能事.还当我不知道她是谁.呵呵.
       除了英明神武玉树临风的她,还能有谁?!
       额的神啊!
 
       请求捐助的博文发后,应者寥寥.我打电话给朵.我说:
       "我是不是写得不够煸情?!"
       "不,够煸情了.这点你不用怀疑,我可以作证,十年来,你的强项一直是煸情,而不是刻薄!"
       那就怪了,问题出在哪儿呢?!我让他找找原因.两小时后他打来电话,在电话里大叫起来:
       "我知道问题出在哪儿了!"
       "快说快说!出在哪儿了?还是我不够煸情吗?!"
       朵说了,他刚才花了两小时时间想这个问题,总算想明白了.本来,套用拉姆语录的句式:"商人煸情,简直就是死罪".而且问题不光是出在我"煸的能力"上,是出在我煸的不是地方!人家煸的是情,我却煸的是钱!二十一世纪今天的中国,哪还流行煸钱?!简直是要人老命,等于是拿把木剑行走江湖,群众仅只是保持沉默,而没把我"斩于刀下",完全是"因为你貌美如花德学兼备姑且是初犯".那篇要钱的博文,从种意义上讲,简直是对公众良知的绑架!性质等同于"杨丽娟她爹".如果我再不认清方向,摆正咱这商业博客的定位,他担保我的博客点击以后会直线下降.没人敢上咱们家玩了.
 
       听得我很泄气,一天没有吃东西.晚上,朋友送来我最爱吃的蛋挞,再三说明是送我白吃的!我也没咬一口.
       明天,我要写篇新东西出来.题目已经想好了!就叫:
       << 风含情,水含笑,柳絮儿飘飘 >>.或者是<< 泪飞如雨,我家的水仙花儿居然开花了 >>.朵还是嫌老土.说这属于"二00二年的新款",支了一招.名字就叫:<< 花.杀 >>,或者<< 啊,我恨你,哈根达斯 >>.<< 我的泪如八二年的红酒 >>,显得洋派,而且上档次.
       这样煸啊?!我也会.
       蛋挞,今夜请将我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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