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西西是一个健忘的人,比如说,她经常会忘了起床,一睡就是一整天.记不清刚刚中午到底有没有吃过饭,于是重吃一次.更要命的是她经常在早上时忘了是否已刷过牙了,为了保险起见,只得连刷两次.甚至三次.
不过这个健忘症一点也没有令她备受困扰,她反而因此而沾沾自喜.
有一天她偷偷告诉我说,当一个毛病众所周知之后,所得的好处就会超过它本身的不好.比如说人们不能原谅一个好人偶尔一次的犯错,但是当一个恶棍稍稍做出一点善举时,就会感动所有人,令曾经谴责过恶棍的人反省自已对人性的判断.比如她健忘,当这个特点为众人所知后,她并没有因此而丢掉工作或朋友,反而她因此而取得了更多的工作或生活中的主动权.不想赴的约会她可以借口忘记了,不想办的事她也可以说忘记了.
听得我羡慕不已,啧啧惊叹.
她还说,就她这种只是犯健忘症的人,还不是她以上所发现的逻辑的最大获益者.要是跟精神病患者比起来,就差得远了.人家那可是法律也拿他们没办法.
我不由得大笑起来:"照你这么说,你患了健忘症,或者说别人得了精神病,还是上天对你们的恩赐不成?"
她没笑,觉得不点也不可乐.最后,她郁闷地对我说,其实,无论她如何试图忘记许多东西,但是,无论如何她都忘不掉自已的年龄.而这个,就是她最想忘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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