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财耕谈】20日周期扭转上扬!

(2010-07-26 10:39:56)
标签:

股票

作者:亮话天窗

20日均价线上周五翻阳,是自419日下跌以来的第二次翻阳,上一次是617日,但此一时已经彼一时了,前后量能差表现突出,在20日均量线未能够获得改善前,无法真正实现有效的改变。而此次20日均价线翻阳是在20日均量线已经连续翻阳4个交易日的条件下促成。

今天20日均量线扣减452亿元,理当有足够的条件促成20日均量线持续5个交易日翻阳,那么扭转20日周期也已经满足。这是可以基于中短期进行操作的有利时机,但是投资者不难发现,本栏一直所说明的60日均价线横亘在上方,这是造成指数回调的绝对阻碍,上周是如此,今天还会这样。

所以针对于操作而言,绝对不能看到20日周期已经必然会获得改善之后,就毫无顾忌,仍然无法有效越过60日均价线,只是自720日以来,持续释放量能越过60日均量线水平时间已经达到4个交易日,这也将渐渐有利于改善60日均量线的移动趋势,能够保持这样的时间延展到7.75天之后,就会是有利的蓄量行为,只是时间上还没有满足,不能如此早早定论。

而在20日周期初步获得改善之后,投资者仍然不能忽视上方的压力,不管是主动性调整还是被动性回调,其实只要缩量压回修整,都将会有利于基于20日周期再反击上涨,这主要就在于过去两周以来的增量基础,而且在行情转变的初期,一般都会如此震荡。

(本栏声明:文章内容纯属个人观点及理论论证说明,仅是提供您参考不应该构成投资建议;个股的分析说明不是推荐、点评,也不是建议操作,只是针对麦氏理论的量潮基础进行说明,投资者要自行研判,风险自担。本公司注册地在广州市,除此以外的任何机构都非本公司的代表,请明查。本文章未经授权转摘,本公司保留法律追诉权。股市有风险,投资要谨慎!)

所以看到指数波动幅度和频率提升后,投资者不必担心,而要细心观察是否仍然满足自己的分析基础和条件,比如成交量的增减行为,当已经确定不适宜再推升指数时,那么成交量也将会适当压缩,同步修整的量能通常会低于前面的持续扩增量水平,萎缩的幅度越低越好。

但是倘若反向不调而上扬,那么就必然会释放出非常大的量能来推升,不过这种强力作价推动指数的行为,通常在长期趋势空头下跌环境下,都不容易持续,而且成交量越大,越容易终结反弹行为。而前几个交易日的扩增量水平已经超过1000亿元,20日均量线却只有700亿元水平,如此来看也都不适宜将单日量释放到1400亿元以上水平。

依照这样的量能基础,那么不管是缩量还是增量,投资者都有比较具体的条件可以作为判断进出的依据。而就60日周期而言,已经不适宜向上继续拓展,自然操作上也不要再向上追买了。而且在成交量的扩增行为中,通常也都不容易持续超过5个交易日保持同样的扩增行为,如此来看,即便今天再释放量能推升,那么也难以确保周二不会因为量能的持续性问题而修整,从这个角度来看,也给今天再向上买进行为产生压迫感。虽然周二对于20日周期来说,既是确定20日均量线扭转移动趋势的时候,也是20日均价线进入2400点以下区域的扣减时候,但是也未必就不会受到影响。

所以就面对当前的行情变化,虽然30分钟的交易仍然趋向于有利的局面,市场的热络氛围犹在,并且又出现板块效应,天津地区的个股纷纷大肆上涨,这些也当会激励投资者对区域性题材性炒作的遐想,将会有助于其他板块接续,而且在上周新能源产业规划的刺激下,新能源个股还可以持续攻坚,这些都将会产生比较积极的作用。从这些板块和个股的作价氛围上,投资者也能够看的出来,显然指数的变动并没有完全影响个股的表现,不过就个股上涨的条件来看,前期持续上涨的个股已经偏少了,而是转向于前期涨幅不大,且已经进入长期缩量沉淀修整后的放量涨升格局,这其实不就是本栏前两周所说明的选股方向吗?

是的,但是这却是不容易掌握的条件,往往对于大多数投资者而言,估计并不容易抓到这些个股,大都是可遇不可求的。所以并不建议投资者要见涨追买,只是在观察修整的过程中,天津、新能源、有色金属等等板块整体的作价行为,还是要多一些研究,以备回档修整后,找寻到适宜自己操作的品种。

其实就在指数上下波动的过程中,多数个股的修整都将会有利于再反击,甚至扭转长期趋势的发展,市场已经被激活了,上周就和大家说明过,当本周促使20日周期扭转后,未来有利的扣减区域都有条件维持3周以上,那么其基于20日周期的有利操作时间大概也都可以维系3周以上的时间,别错过了,多做做功课吧。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