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编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知识点2
(2019-01-20 09: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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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
分类: 初二教学篇 |
(一)公民基本权利
1.依据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2.政治权利
(1)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我国公民享有哪些权利和自由?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含义: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重要性: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3.政治自由
(1)包括: 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重要性: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4.监督权
(1)含义/内容: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2)重要性:公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5.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力:
(1)重要形式: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和自由,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2)重要方式/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最主要途径:
依法有序地参与选举。
6.人身自由
(1)含义: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2)地位: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3)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4)人格尊严权包括:
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
(5)住宅不受侵犯:住宅是公民享有安宁生活和安全感的私人空间。
(6)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法律规定: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对通信进行检查的条件:
g—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
7.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劳动就业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8.社会经济权利:
财产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内容:占有、使用、受益、处分。
劳动权: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物质帮助权:宪法规定:公民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9.文化教育权利:
受教育权: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
文化权利:科学研究的自由、文学艺术创作的自由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
10.为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国家采取了什么政策?
国家制定资助政策。
(二)依法行使权利
1.公民行使权利有何限制:
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他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不能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集体利益为代价。
每个人合法的自由和权利都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我们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也不得损害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2.依照法定程序维护自身利益
(1)原因/遵守正当程序的作用或意义:
遵守正当的程序,有利于公民实际享受权利,有效避免和化解纠纷。
(2)公民应怎样行使权利?
公民行使权利应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
每个公民都应树立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意识,通过正确的途径和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3.维护权利的方式:协商;调节;仲裁;诉讼
(1)协商
特点:协商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
常见:权益争议——消费、劳动争议和交通事故纠纷。
(2)调节——是解决纠纷的有效方式。
调节方式有:人民调节、行政调解、司法调解。
调节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社会公德
(3)仲裁——当事人——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庭审判
(4)诉讼——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维权
民事诉讼——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争议;
刑事诉讼——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行为;
行政诉讼——对行政机关的违法或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