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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今日在重庆被执行死刑最大“遗愿”可否实现(图)

(2010-07-07 1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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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死刑

熊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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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文强今日在重庆被执行死刑最大“遗愿”可否实现(图)

今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今日被执行死刑。

  文强终于被执行死刑,可以说是大快人心,从百姓拉横幅庆祝文强执行死刑的标语中可以看出,老百姓对文强的痛恨,文强终于踏上不归路,他曾经骁勇的警界生涯,已经画上了句号;他的香艳绯闻,也必然从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中逐渐淡化……所有的所有,必将连同他的罪恶一起被埋葬。只是,有个细节不能不提,据报道,文强求生欲望十分强烈,他曾在看守所对人说:如果坐牢,除了反思自己的罪行,好好改造外,还将抽时间写自己的回忆录,将自己的一生作个梳理,写成一本书。如果不判死刑的话,他的回忆录也许真能写成。但如今,文强没有机会了,同样失去机会的是民众,民众将无从窥探文强回忆录的真相,无从感受他的寂寞与后悔。

  2月6日,文强在一审开庭的最后陈词中说:“希望广大干部,特别是公安人员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以我为鉴,时刻警钟长鸣,希望今后没有政法民警站在我今天站的被告席上。”

   从司法部门披露的信息和媒体公开的报道来看,文强伏法,死有余辜。在声势浩大的重庆打黑系列案中,文强是涉案级别最高的官员,文强被判死刑无疑具有极大的象征意味,不知道他的死能否触动那些涉黑、庇黑官员的灵魂。

揪出一个文强,仍是不够的;判处文强死刑,也不是终点。如果不清理制度土壤,文强们还会茁壮成长,如果未构建严密的制度防范,文强的徒子徒孙仍会不停冒出来。专案组调查发现,有民警送10万元,只求和文强一起吃饭、攀上关系。权力异化至此,令人喟叹不已。与其说,小小的民警盯上的是文强,不如说他盯上的是文强所隐喻的权力,而这种权力具有神奇的功效,能够化腐朽为神奇。

2009年2月2日至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控被告人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一案,并于同年4月14日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文强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今年5月21日作出刑事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文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情节严重;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文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当判处死刑,并与所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核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并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

 

文强今日在重庆被执行死刑最大“遗愿”可否实现(图)

文强今日在重庆被执行死刑最大“遗愿”可否实现(图)
市民来到重庆市委大门拉起横幅
文强今日在重庆被执行死刑最大“遗愿”可否实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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