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伦收入不及蔡依林?
更让周杰伦心中难平的是,2002年,蔡依林在知名度跌入谷底时,与经纪人签订的合约也是八二分账,即蔡依林有八成的收入。但当时周杰伦和阿尔发的合约只是七三分账。希望自己的收入和付出的劳动成正比,周杰伦曾向公司提出更改合约,但遭到阿尔发的拒绝。当时,阿尔发公司表示,要在旧约期满之后,再磋商新合约。这也让周杰伦坚定了在今年3月合约到期之后,不再与其续约的想法。
周杰伦vs蔡依林,近两年收入比较
2005年
周杰伦收入约5960万元。按照每个广告代言价码500万元计算,他一口气拍了8个广告,再加上17场巡回演唱会和唱片分红。
蔡依林收入约3600万元。收入包括接拍5个广告以及唱片分红、演唱会及出书等。
2006年
周杰伦收入约6000万元。新专辑在台销售不到18万张,代言收入约3000万元,电影片酬约400万元,再加上唱片分红和商演酬劳等。
蔡依林收入约7125万元。因跳槽EMI旗下的公司入账3000万元签约费,加上10个广告收入3500万元,加上10场的“唯舞独尊”个唱唱酬及唱片分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