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名嘴”孙成刚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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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名嘴”孙成刚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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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广州消息
2003年8月,孙成刚夫妇注册成立上海弘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并自任董事长。2005年下半年,弘信公司在媒体做广告,销售“股市赚上一百倍”的教学光盘。有些股民看完光盘后找到孙成刚,希望委托他炒股。在孙成刚看来,自己从事的代人炒股属于“投资管理业务”。从2005年12月开始,他将弘信公司注册资本从10万元扩大至3000万元,逐渐以资产管理作为主营业务。
经相关部门调查,2006年1月至8月,弘信投资接受38名客户委托炒股,涉及资金1350多万元,弘信投资获利超过30万元,而其并没有相关业务资格。浦东新区法院审理认为,弘信投资和孙成刚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擅自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同时,孙成刚作为主管人员,也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孙成刚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罚款50万元,弘信投资被罚款12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2004年,时任山东神光大股东、执行董事和首席分析师的孙成刚,因违法买卖安源股份,被证监会实施5年市场禁入的行政监管决定。至今,5年禁入令尚未解除。
1968年,孙成刚出生在山东省烟台栖霞市桃村镇前埠村,父母都是普通的农民。十余年间,孙成刚将山东神光打造成中国证券咨询业赫赫有名的企业。其间,孙成刚一度在“十大最受欢迎股评家”的评选中名列榜首。(据《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