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政府通报体育馆大火
(2008-11-14 12: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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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腐败市政府贪官通报体育馆大火杂谈 |
分类: 娱乐、杂谈 |
济南市政府通报体育馆大火
违章作业 监理失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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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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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政府表示,在不到四个月内,济南奥体中心体育馆工地发生两起火灾事故,这是被一块石头绊倒两次,是典型的麻木不仁、玩忽职守,社会影响非常恶劣。一次事故让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时作出批示,这在近年济南安全生产管理中还是没有过的,尽管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就如同一场闹剧,让济南的颜面尽失。
本报济南11月13日讯13日,济南市政府对“11·11”济南奥体中心体育馆火灾事故正式作出通报。 通报称,2008年11月11日11时30分左右,济南奥体中心体育馆屋顶东南侧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284平方米,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火灾发生后,济南市政府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经现场勘验和调查,初步认定火灾原因为,施工人员在屋面天沟防水工程施工时,使用汽油喷灯热熔防水卷材,高温火焰引燃可燃物。这是一起典型的施工人员违章作业、监理人员失位、施工单位管理不到位造成的责任事故,充分暴露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严重问题。 通报称,工程总承包单位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制度法规严重不落实。尤其是“7·27”火灾事故后,没有吸取教训,未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整改,未及时有效排除隐患,施工现场管理混乱。 通报表示,监理单位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未尽到法定监理责任,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未按照巡视、平行、旁站方式对重点部位施工实施监理。目前事故调查正在进行,责令对这次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积极配合调查,切实搞好整改,落实安全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并根据调查结果接受进一步处理。 项目建设单位济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项目管理单位山东营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监督管理不力,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做出深刻检查,有关人员停职配合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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