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教育史 |
察举的科目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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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举制在实行的数百年间,不断损益调整,逐步建立起一系列察举科目,成为两汉取士的主要来源。汉代察举科目繁多,大而言之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经常举行的科目,称常科;另一类是不经常举行的科目,这种科目是皇帝根据需要临时指定的特别选举科目,称特科或特举。具体如下:
1.孝廉
孝廉科就是察举孝子廉吏。
2.茂材(秀才)
茂材,西汉时称为秀才,东汉时为避光武帝刘秀之讳改名茂材,或茂才。茂材科主要是选拔奇才异能之士,所以通常称“茂材异等”或“茂材特立之士”。
3.贤良方正
贤良方正是汉代察举特科中最常设又最受重视的科目,此科名称不一,或曰贤良方正,或曰贤良文学,皆为德才兼优之意。
4.童子
汉代察举专设童子科,规定年龄在12岁至16岁之间,能“博通经典”者可以入选。
5.明经
明经举士的主要目的,就是察举通晓儒家经学的人才。自汉武帝“独尊儒术”以来,两汉各科察举都重视儒家经学。专设明经科,表明国家对学习儒经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提倡。
6.明法(治狱平)
明法就是察举明习法律的人才。汉代治国,儒法兼用,在选拔人才上除重视儒生外,也把明习律令文法者作为重要对象。
7.兵法
这是汉代察举特科,主要察举通晓兵法,勇猛善战的军事人才。此科多在“灾变不息,盗贼众多”之时举行。
8.尤异
汉代官吏中政绩突出者称为“尤异”。察举“尤异”实际就是提拔政绩突出的现任官吏。此科之设在于鼓励各级官吏忠于职守,精于政事,勤政爱民。
9.治剧
汉代因郡县治理的难易而分为剧、平。能治剧,就是能治理最复杂、最难治的郡县。汉代三 辅洛阳等临近京城的区域是豪强富户的聚居地,社会关系异常复杂,阶级矛盾尖锐激烈,非 特殊之才很难治理。为此,专设岁举特科,选举政绩卓著、勇挑重担、能啃硬骨头的官吏治理 此等郡县。
10.阴阳灾异
汉代君主受董仲舒等“天人感应”学说的影响,深信阴阳灾异与国家治乱安危有密切联系,每 当阴阳错谬、风雨不调、社会动乱之际,皇帝就下诏举荐通晓阴阳灾异之士,以便调和阴阳 、安顿民心。
以上汉代察举诸科,都是依照朝廷的诏令由公卿大臣和州郡按规定察举。而这些科目多被唐代科举制所沿袭,如秀才(茂材)、明经、明法、孝廉、贤良方正等科目,也是唐代科举考试 的科目,正如《唐会要》所言:“今之明经、进士,则古之孝廉、秀才。”汉代察举的常科与 特科之分,也为唐代科举制所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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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举制在实行的数百年间,不断损益调整,逐步建立起一系列察举科目,成为两汉取士的主要来源。汉代察举科目繁多,大而言之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经常举行的科目,称常科;另一类是不经常举行的科目,这种科目是皇帝根据需要临时指定的特别选举科目,称特科或特举。具体如下:
1.孝廉
孝廉科就是察举孝子廉吏。
2.茂材(秀才)
茂材,西汉时称为秀才,东汉时为避光武帝刘秀之讳改名茂材,或茂才。茂材科主要是选拔奇才异能之士,所以通常称“茂材异等”或“茂材特立之士”。
3.贤良方正
贤良方正是汉代察举特科中最常设又最受重视的科目,此科名称不一,或曰贤良方正,或曰贤良文学,皆为德才兼优之意。
4.童子
汉代察举专设童子科,规定年龄在12岁至16岁之间,能“博通经典”者可以入选。
5.明经
明经举士的主要目的,就是察举通晓儒家经学的人才。自汉武帝“独尊儒术”以来,两汉各科察举都重视儒家经学。专设明经科,表明国家对学习儒经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提倡。
6.明法(治狱平)
明法就是察举明习法律的人才。汉代治国,儒法兼用,在选拔人才上除重视儒生外,也把明习律令文法者作为重要对象。
7.兵法
这是汉代察举特科,主要察举通晓兵法,勇猛善战的军事人才。此科多在“灾变不息,盗贼众多”之时举行。
8.尤异
汉代官吏中政绩突出者称为“尤异”。察举“尤异”实际就是提拔政绩突出的现任官吏。此科之设在于鼓励各级官吏忠于职守,精于政事,勤政爱民。
9.治剧
汉代因郡县治理的难易而分为剧、平。能治剧,就是能治理最复杂、最难治的郡县。汉代三 辅洛阳等临近京城的区域是豪强富户的聚居地,社会关系异常复杂,阶级矛盾尖锐激烈,非 特殊之才很难治理。为此,专设岁举特科,选举政绩卓著、勇挑重担、能啃硬骨头的官吏治理 此等郡县。
10.阴阳灾异
汉代君主受董仲舒等“天人感应”学说的影响,深信阴阳灾异与国家治乱安危有密切联系,每 当阴阳错谬、风雨不调、社会动乱之际,皇帝就下诏举荐通晓阴阳灾异之士,以便调和阴阳 、安顿民心。
以上汉代察举诸科,都是依照朝廷的诏令由公卿大臣和州郡按规定察举。而这些科目多被唐代科举制所沿袭,如秀才(茂材)、明经、明法、孝廉、贤良方正等科目,也是唐代科举考试 的科目,正如《唐会要》所言:“今之明经、进士,则古之孝廉、秀才。”汉代察举的常科与 特科之分,也为唐代科举制所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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