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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垃圾在中国

(2008-11-11 11:35:48)
标签:

环保

电子垃圾

耗材

墨盒

中国

杂谈

分类: 计算机与网络

电子垃圾(Electronic Wastes)是世界上增长最快的垃圾。仅电脑一项,1998年美国就废弃了2000多万台,其中只有11%的零件被重新组装。而据一些环保组织估计,美国的废弃电脑将很快达到3亿到6亿多台。而如果将手机、电视机等其他电子产品考虑再内,电子垃圾数量将更为庞大。和美国类似,欧洲、日本以及韩国、印度、中国等亚洲国家也在源源不断地生产出大量的电子垃圾,因此,全世界范围内的电子垃圾的数量将大得惊人。而目前这些电子垃圾中的50%—80%要出口到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去。(其中80%出口到亚洲,其中又有90%进入到中国)。而在这些国家,由于处理手段原始且没有任何防护措施,那里的山川、河流以及居民的健康正受到日益严重的威胁。

将废弃电脑送到电脑回收中心是另一种选择。回收的第一步是整机或部件的再利用;第二步是不可用部件的分拆,塑料、金属、玻璃分门别类;最后是熔炼。废弃电脑的废料80%是废塑料和废金属。美国能再处理电脑专用塑料的回收中心不多,能再处理电脑显示器的专业公司只有3家,能处理印刷电路板上金属的厂家也屈指可数。而且这些专业公司由于成本高昂,利润微薄,大多没有扩展规模的积极性。目前,美国1吨有毒废物的处理费高达400美元以上,比上世纪七十年代上涨了16倍。而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因环境标准低,危险废物的处理费仅为美国的十分之一。这种差价使一些垃圾商为从中牟利,把大批有害废物越境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来。据预计,每年仅从美国一个国家通过各种途径流入中国的废旧电脑就达到1000万台以上。

有关方面曾有过统计,全世界的电子垃圾中,一度有80%出口至亚洲,其中90%进入中国。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头号废品出口目的国。事实上,中国从2002年就禁止电子垃圾进口,但仍存在大量港口从事非法贸易。有些公司贪图利润,从国外进口电子垃圾,严重损害了环境。电子垃圾集散处理地主要有广东贵屿镇、清远龙塘镇、南海大沥镇、浙江台州地区等,尤以广东和浙江最严重。

目前我国电脑行业中,方正、同方等都在积极参与电子垃圾回收立法的推进,在生产、设计过程中,国内电脑厂商就已经重视了环保和再利用等功能。“严格按照国家的法规进行处理,实际上在生产环节就需要通过多项环保的认证。而电脑回收后均需返回工厂,由工厂统一招标,评估回收电子元器件厂家的资质后,选择合格的厂家,然后处理回收产品。”然而,现实情况是,目前社会上存在大量非法回收废旧电子产品的商贩,他们往往从产品中拆下有用的电阻、电容等元器件,用酸洗的方法提炼出贵重金属,牟取利润,或者将其他元器件不经任何处理地随意焚烧或填埋,其中的化学成分会污染土壤、水源、动植物等,最终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而更有甚者,一些打印机耗材产品的回收“再利用”也猖狂上演,不法商贩在街头回收了墨盒和硒鼓之后,经过简单加工,重新冒充新产品混入市场,给这一行业造成了极大的混乱,一些经销商时常也在帮他们从事回收墨盒和硒鼓的行为。此外,还有一些街头的“专业”回收人士挂羊头卖狗肉,对二手产品进行欺骗性出售,造成了市场的混乱。

随着打印机的市场销量不断增加,而打印机耗材的环保问题也日趋引人关注。“一滴墨水可以污染60立方米的水源,一个硒鼓能产生100克有害粉尘”,在我国,每年“大约会产生6000多万个废弃墨盒、2700多万个激光耗材鼓件”,因此,废弃耗材成了巨大的环保隐患,这些废弃的耗材如果任其流失,则可能成为环境污染的大敌。具体到打印机耗材的回收上,同样是呈现混乱的局面。目前市场上80%-90%的打印机废旧耗材都未能回收利用而是被当作垃圾抛弃,而在未规范的回收市场上,经一些个体户或私人企业主回收的耗材则大部分流向了非正规企业。 

相关链接:

美国:在政府的倡导下,电子产品的再循环利用在美国政府、生产厂商和消费者中有着较好的认同。长期发展中,电子垃圾拆解已形成完善的专业市场分工,有专门的拆解公司和电路板回收公司。设计既容易回收,又对环境损害较小的电子产品,也已成为一些知名公司的研究重点。据了解,美国电子垃圾的回收再利用率可达到97%以上。美国在1994年就已把喷墨打印机墨盒和激光打印机墨粉盒的再生利用写入“环保法”中,规定联邦政府机构必须使用再生墨盒和粉盒,废旧耗材必须定点回收利用。

德国:面对数量庞大的废旧电器,德国根据欧盟的相关指令制定了本国的《废旧家电回收利用法》。从2005年8月起消费者可免费将诸如废旧电脑、电视机及电冰箱等家用电器送交社区回收点,由电器制造商统一处理。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德国政府规定了制造商对其设计、制造和销售的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进行收集、再使用和处置所承担的义务,以促使制造商开发绿色家电。

日本:日本制定了《家用电器回收法》,并已从2001年4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这项法律,家电生产企业必须承担回收和利用废弃家电的义务,家电销售商有回收废弃家电并将其送交生产企业再利用的义务。而消费者在废弃大件家电时,则需要交纳处理垃圾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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