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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苛刻慈善”是提高市场效率还是挥霍公共资源

(2011-03-17 11:59:54)
标签:

财经

“苛刻慈善”是提高市场效率还是挥霍公共资源 

事件:

    被称为“中国比尔•盖茨”的慈善家、福耀玻璃创始人和董事长曹德旺近来操办了一桩“史上最苛刻捐款”项目,曹德旺与项目经办单位中国扶贫基金会签署的合同约定:基金会必须在半年内将2亿元捐款发放到西南五省区的近10万户困难群众手中;善款下发之后,将由评估机构随机抽检10%的受助家庭,如发现差错率超过1%,中国扶贫基金会将对超过1%的部分予以30倍的赔偿;另外,项目管理费(成本支出)不超过善款的3%。 

观点:

    一、莫丰齐:希望“最苛刻捐款”推动中国慈善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1日  来源:京华时报

  两会期间,两个既不是代表、也不是委员的人引起的关注不亚于任何代表和委员。一个是10年来向慈善事业捐款捐物累计已超8.1亿的陈光标。作为两会特邀嘉宾的他透露,将继续以直接发钱的方式做慈善,不仅要在内地做慈善,还要到台湾做、到美国去做。

  一个是亿万富豪、福耀玻璃集团董事长曹德旺,他在3月10日举行的西部五省2亿元捐款项目总结表彰大会上,对其捐出的善款的发放状况表示满意。这笔被称为“史上最苛刻的募捐”,最终被证明是可行的。

  10个月前,曹德旺捐出了一笔条件苛刻的捐款:要在半年内将2亿元善款发放到近10万农户手中,且差错率不超过1%,管理费不超过善款的3%,而一般管理费“行规”是10%。当初曹德旺向承揽管理发放善款的中国扶贫基金会提出条件时,舆论称之为“史上最苛刻的善款”。

  正因为有曹德旺“先小人后君子”的做法,才有今天皆大欢喜的结果:行善者的善款透明地用到了实处,受资助者真正得到了实惠;而中国扶贫基金会,也被证明有很高的执行效率,公信力得到提升。

  曹德旺探究了一下一直让人讳莫如深的“底线”——慈善的行政成本究竟该有多高——提取10%作为“经费”的“行规”已越来越难以让捐赠者接受了。

  多年来,行政成本的居高与不透明、慈善资金损耗过大、使用低效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慈善事业发展壮大。

  坦白地说,这些问题的存在,让一些自发、主动的慈善家,宁愿面对面地直接“施舍”。当今最有名的慈善家陈光标,就是一个宁愿拿大捆的钞票在大街上往别人身上塞的人。客观地讲,陈光标的“施舍”行为虽然闪烁着人性的光辉,但只能算是慈善事业里的“小农经济”,他号称要成为世界首善,行动固然可嘉,理念却不足誉。

  此次陈光标列席两会,大张旗鼓高调宣传慈善,但他实际上不知道,其所谓的“大方慈善”,远不如曹德旺的“苛刻慈善”,因为曹的做法,才触及了慈善事业的机制、要害与核心问题。陈光标也许担得起“中国第一号慈善家”的称号,但这一次曹德旺的行为却是更能直接促进中国慈善事业发展。

  不过,陈光标与曹德旺不同的做法,却出自相同的动机,他俩害怕善款经过某些机构运作后造成太多损耗,以至于自己的一片善心变成了“雁过拔毛”者们的囊中之物。

  在缺乏必要的约束与监督下,完全依靠行政机构或者半行政机构的救助,其“行政损耗”确实是很大的,笔者有过切身感触。某年,笔者老家村里发了泥石流,父亲作为村支书、市党代表找到市委书记本人,苦苦求到一笔8万元的善款,结果这笔款从市拨到县,从县到乡,从乡到村,经层层盘剥,到村里时只剩下3万元了。行政划拨的救灾款尚且如此,那慈善款会如何“演变”,可想而知。

  此次曹德旺为2亿元捐款做出那么“苛刻”的规定,实际上是对“行政主导慈善”之前低效的质疑与问责,而中国扶贫基金会漂亮地完成此项活动,其实也是一个为本行业树立公信力的过程。

  笔者参加今年两会报道时注意到,慈善与民生问题,是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之一。虽然慈善提案亮点不多,且多数不是首次提出,比如“加快中华骨髓库建设、设立全国慈善日、健全志愿者管理”之类,不过有一项是值得注意的,那就是有人持续在为出台《慈善法》呼吁。

  用法律对慈善各环节进行规范,可从根本上约束诈捐者、惩罚骗款者和截留者,降低慈善的成本,提高慈善的效率,提高慈善组织运作透明度、公信力,中国的慈善事业才能健康发展。

   

    二、陈季冰:曹德旺推动中国慈善观念现代化

    作者: BWCHINESE中文网专栏作家 2011年03月16日 

    曹德旺说,他希望自己开了一个好头,但他开的是一个什么样的好头?我们真的理解了吗?

    被称为“中国比尔•盖茨”的慈善家、福耀玻璃创始人和董事长曹德旺近来因为操办了一桩“史上最苛刻捐款”项目,而得到社会舆论一边倒的赞誉。

    曹德旺与项目经办单位中国扶贫基金会签署的合同约定:基金会必须在半年内将2亿元捐款发放到西南五省区的近10万户困难群众手中;善款下发之后,将由评估机构随机抽检10%的受助家庭,如发现差错率超过1%,中国扶贫基金会将对超过1%的部分予以30倍的赔偿;另外,项目管理费(成本支出)不超过善款的3%。而目前我国《基金会管理办法》规定的管理费最高比例是10%,据说眼下普遍的行规就是取的这个上限。

    按照媒体的报道,为了对这个项目展开监督,曹德旺成立了一个专门的监督委员会,并请新闻媒体全程监督,基金会每10天就要向他递交一份有关项目进展的详细报告。而为了节省成本而不至于违约吃罚,项目工作人员连越野车(西南到处崇山峻岭,例如贵州自古就有“地无三尺平”之说)都配备不起,不得不经常自带干粮徒步翻山越岭……

    曹德旺说,他希望自己开了一个好头。

    但问题在于,他开的是一个什么样的好头?我们真的理解了吗?

    这两天我看到媒体和网络上针对这件事的大量评论和留言,大多聚焦于诸如“公益捐款项目管理费应该更加透明并进一步下调”之类问题上。这完全符合目前绝大部分社会舆论对官办为主的中国慈善事业的集中不满,近年来我们经常因为读到某地官员截留善款、或将善款购买了豪华公车的揭露报道而义愤填膺。这种正义感当然是值得欣赏的,但我总能发现,在许多国人更深层的潜意识里,捐款就应当百分之百地用到被救助人身上。换言之,不仅曹德旺是个慈善家,中国扶贫基金会是个非盈利的公益性机构,就连那些具体经办项目的工作人员也统统应该是不拿钱的志愿者。仿佛不这样的话就玷污了“慈善”这两个高尚的字眼。

    然而,我从曹德旺的这个项目上看到的,完全不是3%的低成本。据我所知,在政策法规、操作模式、社会监督十分完善的西方国家,不少慈善项目的成本远高于中国规定的10%上限,甚至有超过30%的,似乎并未引起社会多大的非议。

    在我眼里,曹德旺向10万农户发的这2亿捐款,在操作方式上,跟他的公司在市场上从消费者口袋里赚2亿利润没什么不同。他是把它当一件“生意”来做的——有法律合同,有精确的成本核算和收益目标,有全过程的监督反馈……

    这才是曹德旺开的好头的真正意义,他正在推动中国慈善观念的现代化。他在苛刻地对待别人的时候其实也把自己搞得很辛苦,但他用这一切说明了一个道理:慈善是一项需要斤斤计较的“事业”,而不仅仅是一种乐善好施的“态度”。做慈善,出发点和目标当然不是为了牟利,但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却与以利润为目标的普通公司的日常经营没什么区别。当他决定向西南5省的农户捐出2亿元时,他是个慷慨大方的慈善家;但一旦这个2亿元捐款项目进入具体执行过程,他立刻又重新变回了一个辎铢必较的抠门老板。

    我们中国人可能承袭了太多强调伦理导向的文化传统,做任何事情总是将“目的”看成重于泰山,而将“手段”视为轻于鸿毛。然而历史实践一再告诉我们,仅有美好愿望而缺乏正确手段,最终往往不仅成事不足,甚至总是败事有余。

    归根结底,是曹德旺身上的企业家精神使他有别与传统的行善者。别看他在过去近30年里总共已经捐掉了将近16亿元,他可不会把钱往某个箱子里潇洒地一塞,然后很安心地说一句:“反正我已经尽到了自己的心意,接下来的就管不着了。”别忘了,他的父亲解放前曾是上海永安百货的一位精明的股东。

    在现代法治社会和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中国慈善事业继续发展的正确方向只有一个:外部的市场化竞争和内部的企业化管理。

    点评:

    我们非常赞成大家在公益领域进行探索,但是。既然是以提高市场效率为主要出发点的“苛刻”慈善捐助,就一定要明白这3%的成本中是不含评估机构的评估费和基金会的品牌资源和公信力资源的,也不包括那些为了完成任务而辛勤工作的工作人员的额外付出的。即使在银行汇出现10万笔捐款,其汇费也是一大笔开支发。如果有人能够用纯粹的市场方式以3%的成本运作,那才是真正的提高,否则,就有挥霍公共资源的嫌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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