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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值班专家张淑兰老师,对这位网友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网友原问题》
吾儿一人在外玩,回来什么事也没有.第二天晚上有一十多岁的小孩找到我家来要30元钱.很纳闷!吾儿6岁不到.事情讲不清楚.听那小孩说他星期五晚上借了个足球与吾儿玩儿.现在球不见了,要赔!当晚不给钱不走,说是她妈教的.当时已是晚上8:30左右.我只好打了个电话与那小孩的妈妈,说先了解这个事,然后该赔的赔,不会让这个球白白丢掉的.那位妈妈才在电话里与她小孩说今天的事情解决了,回家去.呵呵,我当时都有点懵了.第一次遭遇被人上门要钱,还是个十来岁的小孩,而且不给钱不走!
第二天了解到,当时并非吾儿向他借球,而是那小孩要到别的地方去有事,要求将球放于我儿童车的蓝框里,吾儿一开始不想要,但后来想想有得玩,就说了句"那好吧",球留下了.于是当时在场的约4个5-6岁的小朋友一起玩足球了.可是吾儿却没想到他这句"那好吧"是要承担责任的,在玩过之后不久,球被留于了玩的地方,而吾儿却自己回家了,并且回家后也没说.
现在我该怎么做?其实我已经就这个事情教育了吾儿,也已让吾儿从他自己的零化钱里拿出了30元钱,只是还没交给那个小孩或者说是那个小孩的妈妈.想想好在是一个足球哦,如果是别的什么贵重品,那我不就惨了?在这件事中,吾儿(不到6岁)到底应该承担起什么样的责任?而那个小孩(10多岁)应该负什么责任呢?而那个小孩的妈妈做法又对不对呢?当时已是晚上8:30多,我可能不会让一个小孩在那么晚为一个足球而到另一个小孩家中很明确的要钱的.而且态度相当不好.
感觉有点窝心,是因为对方的态度.可是想到也有好的一面,这就是吾儿至少因为这件事受到了教训,懂得了什么叫责任!
《张老师的回复》
家长朋友:
您好!这的确是一桩看似很棘手的“案子”。表面看起来似乎是“赔偿”问题,但实际上我赞同您的说法,这是一个对孩子责任心的培养问题。
首先,足球属于那个十岁孩童所有,他自己有保护好个人财产(用品)的责任,无论自己走到哪儿,就要把足球带到哪儿,或先把足球送回家,再去做别的事情。如果拜托别人照管,也要找一个自己熟悉的、有保管他人财务能力的人(或同伴)。然而,他把足球交给了一个不足六岁且无较强保管能力的小朋友,这本身就是一个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表现。转过身再去找别人赔偿,这显然是没有道理的。作为这位小同学的母亲,也有责任对孩子进行这方面的教育,如果再让孩子找人赔偿是没有道理的。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讲,作为您的孩子,如果觉得自己年龄小,无力保管他人财务,完全可以谢绝(或拒绝),然而既然答应替别人保管东西,也应该信守承诺,认真负责。因为毕竟是小孩子,挡不住球的“诱惑”,他可能忘了保管却和其他小朋友去玩球,不慎弄丢,这虽是不情愿之事,但却是事实,因此也是有一定责任的。我们是不是也要理解丢球小孩的心情?并告诉孩子今后再遇到类似事情应该怎样做。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呀!当然,如果对方要求赔偿30元全额我觉得也不合适,但具体赔偿多少钱我不便做评判,倒希望你们二位母亲坐在一起好好沟通一下,把重点放在如何教育孩子具有良好的责任心、宽容心方面,您看好吗?大可不必为此事动怒呀!
如果还有其他想法,我们再交换意见,可以吗?未经北京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心心大院课题组许可,禁止转载!
张淑兰
200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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