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育儿手记 |
记得钱钟书在抓周的时候抓到的一本书,钟书这个名字就诞生的。我生在七十年代,是家里的老四,大概是我的姐姐哥哥们太让人费心了吧,感觉好象我的到来并没有让大家感觉有多么的快乐,所以大家对我小的时候几乎没有什么太多的记忆,当然我过周岁的时候大概也没有什么仪式,反正没有记载。要是他们在意一点的话,说不定又一个白钟书诞生了呢?
我的家没有什么书卷气,爸爸是工人,生在日本鬼子打中国的时候,世代贫农,在兵慌马乱的年代,根本没有受过多少教育,妈妈当然也一样。
不过我从小就爱读书。那年月家里连个收音机都没有,更别说电视和电脑了。我家的墙上有一个小广播,那声音效果是相当的好,要是想听的到,就一定要贴在墙上,就是这样,为了听刘兰芳大师的杨家将,我和我二哥也不辞辛苦的站在墙边,屏住呼吸的听,这是最好的娱乐了。好在我的爸爸是一个故事篓子,总有讲不完的故事,晚上老早就躺进被窝,听爸爸给我们讲故事,爸爸爱看书,我家有《水许》,我就认识这两个字,呵呵。
真正的接触书,是在五六岁的时候。爸爸单位的图书馆淘汰了一些小人书,爸爸就把他们拿回来了(应该算腐败吧,哈哈),这可是我的宝贝,在爸爸不在家的时候,也能看看图画,想想故事里面的意思。大概七十年代生的人都会和我一样有好多小人书的记忆吧。我在小人书里面学到了好多的东西,什么小壁虎为什么丢了尾巴,还有吕后是一个怎样的坏女人等等,但是那时侯总是要别人给读才能看懂,可是谁会给你读呀,哥哥姐姐要上学,有时间他们也想自己看书,对我喜欢的小人书,他们也不愿意看了。所以我就想办法,只要有机会听到他们讲故事,我就努力的记住故事的内容,就这样在他们不在家的时候,我就可以看书了,我有了认字自己看书的渴望。我会读的第一本就是《谁的尾巴丢了》,当我完整的把整本书都读下来后,我简直高兴的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我见人就讲,见人就说,最后到了我哥哥姐姐见了我就跑的程度。不过会了一本就能会两本,我就这样在上学前就会了好多的字,读了好多的书,虽然是小人书。后来把家里的书都读完了,妈妈给两分买冰棍的钱也要赶快到街上的小人书摊看本书。当时真的着了迷,有一次我在马路上捡了一分钱,我兴奋的跑回家,大喊“我捡到钱了,我捡到钱了!”妈妈看到我兴奋的样子,不禁问我,捡到的钱能干什么?我说等再捡到一分就能去看一本书了。妈妈也没说什么,从那天开始我就攥着这一分钱天天跑到街上捡钱去。
我家有书,我的小朋友们也总是想方设法的到我家里来,这样我有了好多的小朋友,因为他们不认识字,我就给他们读故事(说是读,其实大多是背下来的,我记忆力贼好),小伙伴听的简直都入了迷,看得出来我就是他们的偶像。后来他们有什么想法都要和我商量,我就成了我家那拉旮的孩子头,追随者那是相当的多。
再后来,上学了,因为我比别人知道的都多,所以我学习最好,我的虚荣心告诉我,要想稳居老大的地位,就必须多读书,读好书,所以只要有机会读书,我是决不会放过的。看到哪个同学家有书,就跟人家拉关系,套近乎,把作业借给人家看,反正要把书弄到手,一睹为快。
读书让我快乐,所以我爱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