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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官司做广告

(2011-03-10 11:06:33)
标签:

域外传真

杂谈

分类: 博闻杂记
    一次,一位英国妇女到法庭要求与丈夫离婚,在其诉状中写道:“我20岁就嫁给他,可是结婚还不满1个星期,他便开始偷偷摸摸地跑到运动场去幽会。如今,他已50岁了,仍然迷恋那个可恶的妖精。无论白天黑夜,他都要到运动场与(第三者)去会面。”法官问:“第三者是谁?”她回答说:“就是那臭名远扬、家喻户晓的足球。”法官劝说她:“足球不是人,你只能控告生产足球的厂家。”那位妇女竟信以为真,果真向法院控告1年生产20万只足球的英国宇宙足球厂。许多人以为这只能是不了了之。但出人意料的是,被告厂家老板却十分愉快地表示:愿意赔偿这位太太10万英镑的“孤独费”。这一意外的官司很快被新闻大肆报道,一时间成为人们谈论的热点。后来,老板透露说:“这位女士的控词为我的工厂做了一次绝妙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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