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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的忌讳

(2007-08-14 12: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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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闻/逸事

分类: 博闻杂记
    1.忌讳称丈夫或妻子为“爱人”。因“爱人”在英语中是指“情人”,俗称“相好的”。所以,香港介绍自己的丈夫或妻子和别人相识时,总是说:“他是我的先生”或“她是我的太太”,称别人的丈夫或妻子时,也是“你的先生”,“你的太太”。
    2.对中、老年人忌讳称“伯父”、“伯母”。因为“伯父”、“伯母”与“百无”谐音,就是“一无所有”的意思。所以,在香港,无论商人、公职人员或是普通家庭妇女,都忌讳这种称呼,而是称“伯伯”、“伯娘”。
    3.探望病人或亲友时,切忌送剑兰、茉莉、梅花等花束。因为剑兰“见难”(意为日后难相见了)谐音,“茉莉”和“没利”、“末利”谐音,“梅”与“霉”谐音。故被视为“倒霉”、“不吉利”的花卉,特别不适宜送给病人和从商的亲友。
    4.酒家、饭馆的伙计及掌勺师傅最忌讳说“炒菜”、“炒饭”。因“炒”字在香港有“解雇”(炒鱿鱼)的意思,不吉利。当然,香港的菜馆、酒家也有少数带“炒”字的饭,而菜谱上写的则是“爆XX”、“炸XX”、“干煎XX”、“滑XX”或“肉饭”、“叉烧饭”等。
    5.香港人过新年从不说“新年快乐”,平时写信也不用“祝你快乐。”因为“快乐”与“快落”(失败、破产的意思)听、说起来都容易混淆,是犯忌讳的词语。所以,一般香港人过年见面时总说“恭喜发财”、“新年发财”、“万事如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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