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名称由来
明清两朝各省的行政长官称为巡抚。辛亥革命后,各省成立军政府,集军政于一体,最高长官称为都督。其间各省也有在都督之下设立民政部,以民政长作为行政长官,处理一省行政事务。
民国二年(1913年)1月8日,袁世凯公布《划一现行各地省地行政官厅组织令》(简称《划一令》),对各地省地方行政作了统一的规定:各省行政长官称民政长,行政机关称行政公署。各省设民政长1人,总理全省政务,由中央政府任命。1月10日,袁世凯公布命令:各省民政长由都督兼任。以后,陆续任命了一批文职人员担任民政长。民国三年5朋23日,袁世凯为加快帝制,又公布了《省官制》。《省官制》把省行政长官名称由民政长改为巡按使,行政署改为巡按使公署,使各省的行政长官名称和明清两朝名称相仿。
袁世凯帝制失败以后,黎元洪于民国五年7月6日公布命令:各省巡按使改称省长,巡按使公署改称省长公署。这是中国第一次出现省长的名称。以后,虽然各省行政长官名称在各个历史时期有所不同,但省长这个称呼一直保留下来了。
“公主”与“驸马”
“公主”一词是我国古代对帝王女儿的称呼。关于它的起源应该追溯到周代。
周宣王执政时期,无论平民百姓,还是王公贵戚的女儿出嫁时,都要有主婚人,诸侯王的女儿也不例外。以前都是父亲主持女儿的婚事,可是周宣王想,自己身为一国之君,如果亲自给自己的女儿主婚,就会降低自己的身份。最后在大臣的建议下,让次于王的“公”来为他女儿主持婚礼。渐渐地,人们就把皇帝的女儿称为了公主。
“驸马”一词是人们对古代封建帝王的女婿的称呼。关于这个词语的起源,应该追溯到秦代。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经常到各地出巡,每次出巡都有一大群文臣武将前呼后拥,好不威风。但是有一次却遭到别人的刺杀,虽然只是刺中了副车,但是秦始皇却受到了很大的惊吓。他认为“真龙天子”的行踪是不能让外人知道的,为了防止刺杀事件的再次发生,在以后的出巡中他乘坐的车子不但时常不停地变换,而且安排了许多副车。即使这样,他还觉得不安全,特地高了个替身,让他坐在“副车”上。但是为什么不选别人,而选皇帝的女婿坐在副车上呢?那是因为女婿是皇室的人,比其他人要可靠,这样不但不会投害皇帝的尊严,而且即使遇刺,女婿也是外姓之人,对皇室造不成什么大的损失。由于皇帝的女婿大都担任替身乘坐副车,随同皇帝出巡各地,渐渐地,人们就把皇帝的女婿称作“驸马”。
“先生”由来
“先生”一词最早见于《论语》。《为政》篇里记载“有酒食,先生馔”,它的意思是指父兄。
但是不同时代“先生”的指代有所不同。经书中的先生大多指的是老师,后来从们把年长有德者也尊称为先生。正因为如此,孔子被后来封建各王朝尊称为“大成至圣先师”。到了元代,把道士也称作先生。
如今,“先生”已成为社会场合通用的礼貌称谓,不仅男人可以称作“先生”,女人也可称作“先生”.有些女子也把自己的丈夫称为“先生”。在有些地方,有称医生为“先生”的。
“小姐”原是贱称
近些年来,“小姐”的称谓相当盛行,凡年青女子、商店的营业员、宾馆的服务员、公共汽车和电车上的售票员等,人都爱叫一声“小姐”,似乎这样叫,方能显示出她的“尊贵”。
在古汉语里,“小姐”一词确有尊贵之义,那是在指缙绅仕宦人家年青女子的时候。如元代王实甫《西厢记》里的崔莺莺,就被称为“小姐”。但最早的时候,更多的场合,“小姐”是贱称,专指歌舞艺人、使女、妓女等。
《说文解字.女部》载:“蜀谓母曰姐。”可知“姐”本是四川方言,指母亲。魏晋至唐代,“姐”逐渐演变为贬词,如魏时有名妓謇姐、唐时有名妓宠姐等。明代,“姐”则成了妓女的同义词。《警世通言.玉堂春落难适夫》有:“常言'姐爱俏,鸨爱钞'。你多拿些银子出来打动她,不愁她不用心。”
“姐”前加“小”字,构成“小姐”一词,始于宋代,特指艺人和妓女。洪迈《夷坚已志.傅九林小姐》云:“(傅九)好狎游,常为倡家营办生业,遂与散乐林小姐绸缪。”清代赵翼《陔馀丛考.小姐》明确指出:“在宋时则闺阁女称小娘子;而小姐乃贱者之称耳。”染章钜《称谓录.倡》也说:“以小姐称乐户也......吴门称妓女曰小姐。”
此外,在明代还有称妻子为小姐的。贾仲明《金安寿》第一折:“俺小姐夹谷人氏,童家女儿,小字娇兰,娶为妻室,十年光景,甚是绸缪。”
“巾帼”原为妇女头饰
我们现在常用“巾帼”一词来表示对妇女的一种尊称。巾帼原指我国古代妇女的头巾和发饰,最早见于《晋书.宣帝纪》。它里面记载道:“诸葛亮数挑战,司马懿不出,因遗帝巾帼女人之饰。”《三国演义》里有此故事情节。
在我国古代,巾帼的种类非常多,颜色也各式各样。头巾一般选用高级的丝织品制成,发饰品上面缀有一些珍贵的翡翠和玛瑙。正因为巾帼用料考究,做工精细,价格昂贵,一般平民妇女是无权享用的。所以,后人把妇女中的英雄人物、为国为民不畏艰险而英勇奋斗的女豪杰称为“巾帼英雄”。
“皇帝”的由来
君主称为“皇帝”是从秦始皇开始的。在此之前,中国的最高统治者称“王”,或单称“皇”和“帝”。如周文王、周武王,三皇、五帝等。春秋战国时代,王室衰微,一些国力强大的诸侯国的国君也自称为王,如秦王、楚王、齐王等。
秦王赢政一统天下后,自认为这是自古未有功业,甚至连三皇五帝也比他不上。如果不改变“王”的称号,“无以称成功,传后世”。于是让李斯等人议改称号。他们和从博士商议后报告秦王说,上古有天皇、地皇、泰皇,泰皇最贵,可改“王”为“泰皇”。秦王反复考虑,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高五帝”,决定兼采“帝”号,称为“皇帝”,并自号始皇帝。从此,“皇帝”的称号为历代君主所袭用。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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